2023年临海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91百科网 96 0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临海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

6月15日前,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或“临海市公办小学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镇(街道),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批次及时间

(1)第一次报名

报名时间: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报名对象:小学报名对象为户籍生、优待对象和有房无户对象。

初中报名对象为户籍生、优待对象、有房无户对象以及对口直升生(对口直升学校见附表)。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房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对口直升生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优待对象入学,6月16日前,经申报、审定的下列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2)第二次报名

报名时间:7月7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报读民办学校或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但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有房无户对象,以及未被巾山实验小学录取的共有学区的户籍生、有房无户对象。有房无户对象要关注相关学校的学位和招生情况,慎重选择。

二、录取

1.各镇(街道)小学按批次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分以下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户籍生、优待对象。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对象。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第三批次经商务工类。可以招收连续3年在学区内幼儿园就读的临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学前教育情况由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配合核查。

2.各镇(街道)初中按批次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分以下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户籍生、优待对象。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对象。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第三批次,对口直升生。可以招收在学区内小学有3年及以上连续学籍的临海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在学区小学就读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3.开始录取时间:7月9日

三、其他

1. 随迁子女入学详见《2023年临海市随迁子女招生实施办法》。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 或“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再选择积分办理所在镇(街道)中心校、中学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时间为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第二次报名时间为7月7日6:00至22:00

(3)录取。7月12日,已在网上报名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到所在镇(街道)中心校、中学现场申请,先按积分高低排序,再按《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或营业执照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2.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经对台工作部门或侨务行政部门进行身份确认后,在实际居住地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临海市中小学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发表评论 (已有2条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