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和考试机构确定的专业招生最低控制线,招生按照考生意愿和考生备案结果由上至下进行,被录取的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如果成绩相同(与上一段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学生。理工科学生依次比较数学、科学综合、中文和外语,文学和历史专业学生依次比较中文、文学综合、数学和外语;全面改革各省考生,依次比较汉语、数学和外语。
3、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发布《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利的通知》。
4、应用英语专业以英语为主,其他专业无语言限制。
5、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和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在高考时参加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程考试。录取时,当考生的文化类课程高考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将根据专业课程(技术科目)的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具有相同专业课程的学生将根据文化课程的成绩予以录取。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专业招生计划编号招生,并根据《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线调整计划。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编号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严格按照省、专业招生计划编号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应按照《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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