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24年限定专业定向选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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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象和位置的选择

这批调动是为了有限的专业方向。

(1) 选定对象

2024年部分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选择与调动

有限专业选拔,6个选拔职位。 选聘岗位数量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岗位需求确定。 具体职位及所需专业:

1、岗位选拔(数字经济):定向选拔数字经济专业毕业生。 专业包括数字经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区块链工程等。

2、选岗(海洋经济):定向选拔海洋经济专业毕业生。 专业包括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造船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能源经济学、能源经济等。 3、岗位选择(文化旅游):定向选拔文化旅游专业毕业生。 专业包括旅游管理、体育文化与管理、国际商务、竞赛组织管理、社会体育指导、文物博物馆、数字人文、艺术设计、艺术、文化产业、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设计、社会体育指导等管理学、休闲体育、体育旅游、会展、文化产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等。

4、岗位选拔(生态环保):定向选拔生态环保专业毕业生。 专业包括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生物质科学与工程、林业、土地资源管理等。

5、岗位选拔(城乡规划):定向选拔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 专业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智能建筑与施工等。

6、岗位选拔(航运物流):定向选拔航运物流专业毕业生。 专业包括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航海技术、交通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2、评选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党和国家,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愿意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热爱海南,愿意积极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 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取得相应学位(学术学位证书期限:硕士生、本科生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生2024年12月31日前)。 其中,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在我省定点招生高校攻读第一、第二学士学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我省该校招生专业要求。 应届毕业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通过定向或委托培训等形式攻读学位,因政策限制无法在海南工作的人员,有专科升学或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人员,以及在读的人员在职学历不纳入选拔范围。

(四)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0年12月以后出生)。 有参军经历者,可免除二岁年龄要求。

(五)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有参军经历; 3、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4.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因单项犯罪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较轻,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除刑事处罚的;

4.受到组织训诫、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罚等影响期限未届满或者影响期限届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开除不满五年的;

7.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学校开除的;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查出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意识、社会信用较差的;

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11.有法律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 遴选程序

选拔过程采取自愿报名、学校评审推荐、人事部门组​​织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海南省2024年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表格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由海南省党组织审核并盖章申请人所在学院(系)。 ,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推荐。

(二)评审和推荐。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推荐条件审核相关材料,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发出推荐信。

(3) 注册确认。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在线进行,包括提交申请、上传照片等图像、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录取流程及相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00至2023年11月30日16:00。

2016年2024年限定专业定向选调工作人员 录用 报考 笔试 公务员 定向 第1张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报名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上传照片和其他图像。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近期正面蓝底无冠证件照(2英寸jpg格式,小于100KB)。 申请人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本人照片及加盖学校、系等单位公章的证明。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应聘者必须根据个人情况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注册成功后,申请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无法更改。 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须于2023年11月30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若资格审查不合格,请及时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1月30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无法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 申请人须于2024年1月8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是综合能力测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将于2024年1月13日在海口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100分。

(三)笔试及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笔试成绩。 笔试及格成绩在南海先锋网、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在海口市进行,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候选人。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1月14日,所有参加笔试的申请人均纳入面试。

(二)面试合格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考试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当两名以上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名次: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补考,补考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 从高到低排序。

(五)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由省委组织部在面试前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推荐表。 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体检。 体检定于1月15日进行。 面试结束后,凡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者,均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由省委组织部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统一安排《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及其他规定执行。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纳入选拔调动计划中的岗位选拔范围。

(七)岗位安排。 由省委组织部具体安排。 按照先选岗后分配的方法确定。 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市、县、单位不同职类的需求、人员配备情况和不同职类,提供《海南省2024年选拔学生岗位名单》。 考生首先根据综合表现排名依次选聘职位(选拔人员须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不得选择违反回避规定的职位),并然后根据岗位选拔情况分配给各个用人单位。

应聘者选聘岗位并确认后,如放弃聘用,将记入诚信档案,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检查。 由省委组织部协调安排,通过岗位确认的候选人列为考察对象。 重点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自律意识、学习表现、考生档案(含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学前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他们在校期间是否违反过任何法律。 违反法律法规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九)办理招聘手续。 综合考虑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工作任务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先锋网()上公示。 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按时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对举报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并找到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 发现问题严重且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20个工作日内核实结论后,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应聘者对本公告无异议的,将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三方聘用协议。 2024年7月底前统一下发招聘通知,8月完成招聘手续。 招聘结束后,员工将开始工作。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领取期限后1个月内,将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并按时提交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未按时领取并提交两份证书者,不予录取。 应聘者应聘后1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报到。 逾期未报告者,取消其资格。

四、管理与使用

(一)我省有4个地级市、15个省级县级行政单位。 今年选聘工作将为我省各级行政机构(含公属单位,下同)使用行政编制的机关提供岗位,重点提供地市级岗位。 市、县(市、区)党政机关职务。 入选学生应服从组织安排。

(二)新招收和转学学生的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等级规定》(中区发[2019]10号)的规定进行等级评定。

(三)选拔到地级市、县(市、区)工作的学生,录用工作一年(试用期满),回村工作两年; 选拔出来的在省级机关工作的学生将被录用到村里工作两年。 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满)后,结合单位乡村振兴等工作,到基层培训两年,其中安排一年到村服务。 入选学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相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进行管理。 新招收和转学学生的试用期为1年。

(四)选派学生在省级党政机关服务期限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一)选拔学员培养纳入我省年轻干部培养总体规划。

(二)调入省级单位和地市级职务的人选经分级后,可根据岗位需要、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任命为相应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务;并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 或者当地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务。

(三)选派在县(市、区)工作的学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分批安排到省、地市级机关工作培训。

(四)我省开展的省级机关或地级市级机关公开选拔工作中,每次招聘一定比例的候选人到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

(五)积极推荐选拔学生参加中央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

六、其他事项

标签: 录用 报考 笔试 公务员 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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