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章程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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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原则

为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号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第六条 高等学校教育层次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3号

组织

第七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号

招生专业及项目

第十条 2022年我院计划招收山东、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安徽、内蒙古、甘肃、辽宁、四川、贵州、湖北、海南等15个省(自治区)三年制高中生、福建、陕西。 高职(专科)学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详情请参见学院网站、招生简章、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 2022年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申请指南。

5号

入场

第十二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投入比例调入考生档案。 具体比例由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负责,实行招生督导制度,公平、公正、德智体等择优录取。方面。

第十四条 外语要求:专业语言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播音主持专业考生要求: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 ②身高要求:男生必须在1.70米以上,女生必须在1.60米以上。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招生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外省批次招生按照外省招生统一安排依次进行。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予以公布。 考生也可以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一)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遵守教育部要求,执行学生来源省份和地区招生相关规定。

(二)实行并行志愿服务的省区。 执行相关省份和地区的申请规定,实行“分数优先、符合意愿”录取原则。 对于入门级考生,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填写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者)。 第二次提交申请(征集志愿者)且仍有免费计划的考生,将继续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

(三)未实行并行志愿服务的省区。

1.未实行并行志愿的省份和地区,按照报考学校依次录取。 即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 如果第一志愿不满足,则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偏好且需要调整专业的,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转入招生计划中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予以退学。 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对相关科目也没有成绩要求。

2、按照“专业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一专业考生符合某专业规划要求的,该专业不再录取第二、第三专业考生; 如果第一专业的考生不能满足某个专业计划的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以此类推。 当考生无法被其所申请的专业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成绩将专业由高分向低分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考生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学校不予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按照省招生考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其省级联(统)考成绩予以承认。 对于未组织省级联(统)考的专业,我校承认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中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试证书。

2、山东省统考播音主持、美术、文学导演专业实行并行志愿。 晋级播音主持联合招生考试的考生以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晋级艺术统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进入文学导演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确定专业。以便入学。

3、山东省影视剧演出类别按专业演出提交。

4、我校专业认可的联考成绩或相应认可的本科专业成绩:

类别

申请专业

专业等级要求

广播和主持

广播与主持

省统考播音主持,大专及以上学历

2016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章程及章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 高考 升学考试 第1张

影视剧表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

校级联考或其他本科院校考试成绩合格

文学导演组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文学编导专业及以上省级统一考试。

影视导演

精美艺术

摄影和摄像

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大专线及以上

影视动画

广告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角色设计

动画设计

游戏美术设计

注:考生如对专业作业有任何疑问,我校将负责解释。

(五)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各专业不要求选科。 根据考生的专业志向、总成绩、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入场。

(六)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各项加分、减分均计入总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七)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在招生和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八)山东省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招生按照《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规定》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十)本章程规定的内容与生源省份有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6号

其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申请原则和招生细则按照2022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计划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试和体检。 复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退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措施

学校通过奖、贷、补、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学院文凭。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得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对冒用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就业办公室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网站:

咨询热线:0531-82940869、61326666、88592253

高校招生官方QQ1群:422547846

官方QQ2群:565614842

山川招生综合评价官方群:808068579

招生办公室邮箱:sdcmc2008@163.com

传真:0531-8294086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政编码:250200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邮政编码:250014

标签: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 高考 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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