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和教师的职责范围:
1、学校高度关注特殊体质学生,对特殊体质、疾病进行调查,对特殊体质学生建立档案,并告知全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做好预防措施。
2. 学生健康状况属个人隐私,若学生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精神异常等情况,老师不会谈论或公开,并会加强防护措施。
3、针对患有抑郁症的学生,学校会安排心理老师对学生进行定期辅导。
4.特殊体质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定期了解特殊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不安排特殊体质学生不适宜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一旦发现问题,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并联系监护人,最大限度保障特殊体质学生的人身安全。
2.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职责范围:
1.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子女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精神状态进行调查,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及健康相关信息、诊断证明等交至学校,并保证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因家长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孩子身体不适,及时到医院诊治。患病孩子一定要带回家治疗休息,保证孩子患病期间不要上学。
3.家长应教育子女随时发现自己身体不适或有即将发病的症状时,及时、准确地告知班主任或其他相关老师,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4、学生在校期间若出现身体不适,学校将尽快与监护人取得联系,监护人接到电话后须及时赶到学校或医院为孩子进行救治。
5、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因电话无法接通,无法联系到监护人而发生意外,一切不利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6、对于特殊体质、患有抑郁症的学生,如果在校期间抑郁症状比较严重,家长一定要经过治疗后再接孩子回校上学。
3.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癫痫、抑郁症、晕车、近期接受过重大手术等特殊身体状况的学生不得乘坐校车,必须由家长接送。如家长不要求乘坐校车,学生在校车期间发生任何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与学校或校车公司无关。
4、特殊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患病、发生意外,学校将尽快送学生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监护人。如在送往医院途中或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监护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5、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律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依赖于学校。
在学生入学时即转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希望各位学生及家长认真学习并遵守以上规定,若家长无法有效监督,
如果学生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疾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者伤亡,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与此无关。
注:所有特殊体质学生必须与正常学生一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学校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学生: 家长: 班主任:
邯郸市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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