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洲法院审理了一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据悉,2019年5月,阿娇在A公司购买一部2千多元的手机,去年4月份,阿娇在删除手机相册里的当天照片时,不小心将该天日期的“全选”点成了相册中的“全选”,以致手机中的全部视频及照片均被删除。
由于被清空的相册中存有女儿自出生起的大量视频及照片,这对阿娇来说极为珍贵。为能找回误删的视频及照片,阿娇随即联系了手机品牌的官方客服,按照客服提示分别在手机相册回收站及云端回收站中尝试找回。
尝试找回无果后,阿娇又到手机官方线下维修站寻求帮助,之后还向官方客服提供了手机日志,并按照指导尝试修复相册,但仍被告知无法找回删除的照片。
从线上客服到线下门店,阿娇穷尽了所有办法均无法恢复数据,便将手机商家告上了法庭。
阿娇认为,虽然是其自己“手快”不慎将视频及照片删除,但从根本上来说却是其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才导致数据无法恢复。
因为同型号、同系统的手机均有回收站这一功能,通常情况下回收站里是可以显示最近删除的照片的,但其手机虽有“回收站”这个选项,却无法显示最近删除的照片,是其手机的产品缺陷直接导致照片无法找回。
要求A公司赔偿三倍手机价款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7万元。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手机的产品缺陷才是造成数据永久性丢失的根本原因,鉴于其相册均是原告女儿的照片 ,有特殊情感价值,酌情支持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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