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于普通高校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规则:
1、省招生办将根据我校当地招生计划编号和备案比例,对第一批自愿者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备案。连续志愿者批次数量不得超过120%,平行志愿者批次数量不得超过105%。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如果成绩相同,将按照外语、汉语和数学的顺序选择学生。如果省市有特殊要求,将按照各省市相同分数的顺序选择学生。
3、重大录取时,政策加分计入总分。
4、艺术专业学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市规定的资格标准。进入档案后,根据考生自愿性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专业的成绩认可省市组织的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如省市没有编导统一考试,省级和市级艺术统一考试成绩认可广播影视制作专业)。
5、所有申请我校空姐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空姐专业面试或通过省级统一专业考试。进入高考后,学生将根据考生的意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尚未进入专业志愿者队伍,并愿意服从各专业的考生将被转录取。
2、 如果生源不足,我校可根据省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参加减分录取,或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给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招生。
3、 与高考改革有关的省市招生规则和程序,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内蒙古地区专业招生遵循“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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