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3〕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云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云岩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云岩区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云岩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云岩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实行“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网上统一招生,公民办同步录取”。
(二)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云岩区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
四、招生对象
(一)具有云岩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少年。
(二)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随迁子女。
(三)符合相关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入学优待规定,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云岩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以及区域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协调解决。
五、入学办法
(一)公办学校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
1.对云岩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家庭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住宅独立产权(有房屋产权证或已在产权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房产地址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户籍属于寄搭户、空挂户、集体户、公共户的适龄儿童少年,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招生科提交申请,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云岩区教育局对已申办云岩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云岩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将“居住证年限、社保年限(或营业执照年限)”作为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依据。
(三)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录取。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区招生工作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
六、入学条件
1 |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
2 | 初中一年级新生应为2023年六年制小学应届毕业生。 |
3 |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实需要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向云岩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
4 | 云岩区义务教育阶段“承担小区配套入学服务的民办学校”招收“配建生”要进行“学位核验”。 |
5 |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
七、工作安排
(一)入学信息采集。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
(二)网上登记要求。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申请云岩区公民办学位。请家长结合自身情况按照相关登记要求和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
(三)加强招生宣传。公民办中小学设立“入学咨询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宣传解释招生政策。
(四)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云岩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有序推进云岩区招生工作,详见“附件2”。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禁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
(二)强化招生宣传。云岩区2023年招生政策及划片范围在“贵阳教育”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校在学校服务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云岩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登记通知》(附件3)。
(三)严格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班额配置,严格计划管理。各中小学不得随意增加班级、扩大班额。
(四)严格资料审核。招生过程中严格审查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料,严禁提交虚假报名资料,一经发现,可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落实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小学、初中招收的新生须采用电脑随机分班,均衡配置教师,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
(六)关注困难群体。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对有轻度残疾的儿童或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安排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其入学。各学校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对贫困学生的收费减免或补助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任务。
(二)加强招生管理。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各学校凡违反招生政策,一律视为无效录取,教育局不予注册;一经发现并查实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分。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降低年检等次、减少招生计划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加强学籍管理。学校通过义教平台导出新生入学审核名册,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局审定,以此作为办理新生学籍依据。区教育局将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学生学籍的规范管理。
(四)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规范云岩区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五)筑牢廉洁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招生程序,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廉政巡查,强化执纪问责。区教育局与各校校长签订《招生工作廉政责任书》,各校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签订《招生工作廉政承诺书》,涉招人员要经常性对照承诺书内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警示和自我约束。
(六)加强专项督查。“云岩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工作全程调控、全程督查。公民办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兼职督学在招生期间履行督学工作职责,对其负责的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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