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另外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机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二、地方
1、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
2、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3、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明的爵位有:亲王、郡王、公、侯、伯、子、男、将军等,亲王一般均为明宗室,国公仅次于郡王,如黔国公沐英。
明朝的军职:1。督师:跨战区军政首长,一般由朝内一二品的大员担任,比如内阁辅臣担任叫辅臣督师,兵部尚书担任叫阁部督师
2。经略:战区最高司令,统管数镇。经略的官职使于宋朝,明朝天启元年为辽东防务特设辽东经略一职,此职可以专权于边事,甚至可以不用听命于监军的太监。
3。总督:战役集团最高司令,统管数镇
4。巡抚:省级行政长官,兼管军政.总督和巡抚的权利与清朝大体相同就不说了,只强调一点,明朝还没有完善总督和巡抚管制,没有形成清朝那样一省一巡抚,数省一总督的管理制。
5。总兵:基本战役集团司令,明初战时设立,后演化为常设职位,是平时最高的军职,统管一镇,可以单独进行战役行动,也是组成战役集团,战区的基体单位。总兵是明朝武官最高职务,明朝没有象清朝那样设立提督和将军制度,明朝的将军称号只是一种荣誉加衔,冠以某某将军授予战功特别卓著的总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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