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南昌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关于春季招生的通知
关于本市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春季分流和中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
部署相关事宜
南昌中等职业教育
2022年春季招生时间表
一、招生对象
除南昌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外,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对象还包括初中毕业未升入高等教育的学生、城乡职工、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凡符合招生条件的,都有资格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招生学校及专业
开展春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我市设立的、具备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不得招收学生。 经学校自主申报并市教育局审核,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学校共8所,具体名单及计划详见下表。 中等职业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超出计划招生。
3. 招生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生须自愿报名。 申请须经家长同意,来源学校推荐,县(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招收学校受理,报市教育局批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可直接到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
4. 学籍及毕业证书的颁发
春季入学的学生,应当在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由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校到市教育局报到注册。 春季学生注册仅适用于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对所有分流的初三学生实行预录登记制度,保留初中学籍直至毕业。 学生完成义务教育课程后,中等职业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核发初中毕业证书清单。 秋季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学期结束后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生源学校按要求完成初三春季分流学生的中考报名和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是普及高中教育的重要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学校、中等职业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实效,确保春季招生工作推进有条不紊地进行。
1.加强部门协调。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政策,统一部署全市春季招生工作; 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本地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规定班额,负责组织实施初中生分流工作。 坚持普通职业招生规模大致对等的原则,科学确定高中招生计划。 春季入学学生人数纳入本县当年完成招生计划人数。 生源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校按要求负责输送和招收新生。
2、坚持自愿原则。 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实行自愿原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学校严禁以春季招生名义强行分流学生。
3、加大宣传力度。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以及当地和学校实际,广泛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新媒体等网络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让考生和家长了解情况。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和经费情况。 及其他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县(区)教育体育局、初中学校要管控春季分流学生去向,积极配合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宣传工作。
4.严格招生纪律。 严禁利用经济手段组织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中等职业学校的资金、物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经济手段组织学生。 一旦发现违规招生,将按照《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付费招生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赣交规字[2020]8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严禁招生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争夺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 严禁招收初中非研究生。
5、规范教学管理。 升入初三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招生学校按专业组成整班,不得与秋季生混班。 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基础上,按照部省规定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专业课程。 各专业招生人数不少于30人(特殊专业除外)。 学生专业因报考人数少而无法开设的,招生学校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可转至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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