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省市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经评审的项目将获得财政支持,最高补贴金额为3万元。
1. 申报要求
(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1、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单位共同作为报告主体,向单位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项目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的,须向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项目主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备案须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2、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具有原创性、可复制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的经济或社会价值,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并被市政府认定为市级项目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级创业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为国内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 其凭借其专业技能和能力设立项目实体。 实体已在市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股权不超过30%。 截至备案之日,项目主体注册时间不足5年。
(三)项目单位依法经营,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6个月有与申报登记项目相关的营业收入。
(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促进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并同意在媒体和公共服务平台披露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的相关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该项目被认定并备案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项目主体为加盟商、子公司、分公司、分公司; 项目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 一个单位被两个及以上备案项目作为项目主体;该项目单位被往年江苏省大学生创业项目作为项目主体。
(2)淮安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1、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单位共同作为报告主体,向单位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项目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的,向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项目主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须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2、申报条件。 条件符合省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该项目被认定为淮安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项目主体为加盟商、子公司、分公司、分公司; 项目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 一个实体已被两个或多个申请项目用作项目实体; 该项目实体历年被淮安大学生创业项目作为项目实体。
2、资金支持
对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3万元补助,对淮安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1万元补助。 同一项目今年同时被评为省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不再重复获得资助资金。
3. 申请截止日期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四、申请方法
申报项目须向单位注册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五、咨询方式
淮安创业指导中心:0517-83331615
经济开发区:0517-83612639
清江浦区:0517-83516575
淮安区:0517-83328800
淮阴区:0517-80830520
洪泽区:0517-80827937
涟水县:0517-82390628
盱眙县:0517-80910760
金湖县:0517-8688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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