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学院复试相关通知进入校园。 学校不提供校内机动车停车位,自驾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2024年适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函[2023]2号)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国分数线)及相关文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硕士学位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复试、转学、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 硕士学位招生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安全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2、组织架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招生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2、学校招生督导组负责对复试、调整、录取全过程进行督导。
3、学校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宣传、后勤保障等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意愿,原则上按照考生报考的学科和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学业成绩和潜在能力的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4. 实行间隙复试,间隙复试一般按该专业录取人数的120%进行。 对于全国在线或调整复试缺席考生较多的专业,可适当扩大有缺口的复试比例。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并成绩合格。 推荐免试的考生已通过复试的,可以不再参加复试。
四、复审组织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考生资格等原始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或取消复审结果。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材料:
1、《诚信复查承诺书》;
2、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3.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校考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签发的学生证原件;
4.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加盖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即可);
6、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应按照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
7、其他能够证明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材料;
8、未通过学籍学历在线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在线审核的《电子报名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籍学历审核报告原件。学历认证中心。 具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原件; 未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和学历验证信息或者提交虚假验证证明,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特选项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公民入伍批准函》和《退役军人证明》原件。
注:符合教育部认可或注册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拥一扶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寄送学校备查3月27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证明材料(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邮箱地址:yzb@usst.edu.cn,邮件主题:“***计划”)加分材料证明+考生姓名+考生号),学校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的权利。
(二)复试时间
预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4月8日前完成,转学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以公布的复试时间为准在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网站或每个学院的网站上。
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超过期限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主要参考指标: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在校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3、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等;
4.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5、外语能力(听、说);
6、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锐度和逻辑思维能力;
7、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应当突出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实践能力;
(四)复验方法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原则上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 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要求如下:
1.笔试
考试主要针对专业课程,由各学院组织。 考试时间由各专业自主确定;
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额外选修至少两门与复试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 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始考试科目相同。 附加测试为笔试。 每增加一个考试科目将不少于 90 分钟。 试卷满分为100分。 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视为不合格。 附加测试未通过者将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
(一)每位学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考试);
(二)每个复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各复试组还应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留存备查;
(四)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成绩评价标准原则上统一。
对部分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专业,各复试团队必须使用统一的复试平台,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利、稳定。 具体要求以申请院校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复审结果
1、复试满分为100分。 若采用现场复试,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成绩为60分。 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校,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 申请调整比例的专业和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专业,复试成绩的构成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情况表》,并附上详细、清晰的复试情况记录。 复审内容附后,并由复审组成员撰写意见并签字。 学院招生工作组根据复试综合情况进行签字。 录取意见并向研究生院报告。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学生,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分数线计算
全国统一考试(总分500分):
入学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全国统一考试(总分为300分):
入学成绩=(初试成绩÷3)×55%+复试成绩×45%
(三)录取排名
根据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据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按时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调整
有意转学的考生应仔细阅读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密切关注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公开网站地址:(教育网网站)及时更新。 :)查看学校相关专业的空缺情况,填写转学申请。
(一)调整的基本条件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试成绩须满足转学区首选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转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 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中,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的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拟转入数学统一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必须将数学纳入初试科目,并执行择优原则; 原则上英语I和英语II可以从高到低调整,但不能从低到高调整。
六、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二)调整工作要求
所有转学招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接受转学考生。
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调整信息(主要包括调整时间、复试流程安排等信息),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整等待时间,并提供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整、复试申请。
通过学校组织的复试后,学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书。 请考生及时查看并接受拟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热线:021-55272521
监督电话:021-55270716、021-55272521
监督邮箱:jw@usst.edu.cn、yzb@usst.edu.cn
8. 其他
本规定由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
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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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及安排
①上海大学各学院将陆续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待学院确定复试时间后另行通知。 具体注意事项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和各学院网站()。
②复试期间,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校园。
复测方法
原则上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 具体复试安排和要求以各中学招生单位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须认真阅读《上海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详情请参见《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考生应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场地规则,独立、诚信参加考试。 复审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 复试期间及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一经确认将按作弊处罚。 考生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提交奖励材料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合格考生复试前须寄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发送邮件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oa.shu.edu.cn。 邮件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编号+姓名。
上海商学院
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总成绩和单科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公布上海商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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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试工作办法及相关复试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院校相关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硕士学位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上海市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文件 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招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学位招生复试实施方案》。 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衡量,把道德放在第一位,把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科学选材。 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坚持以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创新能力突出、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良好的人才。
(三)坚持公平正义。 要保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保证质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满。
(四)坚持以人为本。 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督导组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研究生复试选拔工作,对学院招生工作结果负责; 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学科命题、评分和评分; 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和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 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全过程中的各类争议处理、应急处置、申诉处理等工作。
(四)学院应当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导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招生调整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复审组织
(一)各专业设立复试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优良的人员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业务培训和保密意识。专家和复审人员。 培训、签订保密协议全覆盖,严格招生纪律,规范复试人员工作行为。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公平做法,切实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学院复试机构要实行“两个鉴定”、“三个随机”、“四个比对”制度,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2、专业复审小组由不少于5名审查员组成(其中至少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团队负责人由学科带头人、学位项目负责人或学术骨干担任。 每队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 人员。
3、专业复审组成员强调具有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有责任确保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复试人员负责以视频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现场录音的形式记录复试内容。
4、专业复试团队应与考生一一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完整性。
(二)加强复试检查和纪律监督。 研究生办公室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视频检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集体考试中的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公平、公正利益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避免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人员接触。当前考试的现场评分和录取。 所有参与作业、评分、复试、现场评分、录取的教师和复试人员均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书。
学院研究生招生督导组和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在复试开始前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4. 复试方法及时间
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计划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举行,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
① 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于3月30日在徐汇校区进行现场复试。
②全日制转学考生原则上于4月8日至4月28日在徐汇校区进行现场复试。
5. 复审程序
复试开始前,学院工作人员将完成考生“两鉴定”“四比”资格审核和身份认证。
(一)复审
复试在考察考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考生以往学术学习情况、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未来的发展,以及英语口语和听力。
复试方式为面试。 每位候选人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考试20分。
(二)复试成绩评定方法
每位复试老师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评分。 复试结束后,专业复试组组长将结合每位复试老师的独立评分分数,评定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 考生的最终成绩应当反映在考生的复试评审总结表上。
6. 积分政策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候选人阶段”、“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等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状况。
(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并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在初分基础上加分10分,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三)参加“选拔高校毕业生下村”工程并满服务期并考核合格以上,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会科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将在其初始分数上额外添加 15 分。
(四)报考“退役军人”特招生计划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与单科国家线相同,总成绩按综合分数扣减15分。在国家线上。
(五)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予以认可。
七、特别复查
2024年学校原则上不再进行专项复试。
八、录取标准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100分×60%+复试总成绩×40%。
(二)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考试期间违反纪律、替他人考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外,各专业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第一志愿和转学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通过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
(六)当招生专业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排列: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总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课1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那些排名靠前的人。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致函考生所在单位转交人事档案和个人表现等材料,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并组织入学体检。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研究生处汇总各专业复试组复试结果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办网站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上海市教育考试局。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商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复试场地规则。 考生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传播试题内容或其他相关信息。 否则,一经查实,将按作弊行为进行处罚。 考生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其入学资格将被取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监督复议
研究生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畅通候选人申诉和监督渠道。 经调查认定申诉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处理。 复试过程中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163253; 电子邮件:yjs@sbs.edu.cn; 学校纪律检查和监督机构的联系电话:021-67105467。
11. 其他
(1)通过Yanzhao.com信息平台,学校和大学网站,电话,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通过Yanzhao.com披露或发送给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以及相关的招生学院。发表。 候选人本身应对因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后果负责。
(2)该计划由上海商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解释。 有关上述未涵盖的事项,请参考教育部的“ 2024年国家硕士学位录取管理法规”以及其他文件和相关学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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