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公告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两个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再次填写。
2. 注册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地址:、教育网:,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申请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的指示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及报名 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印发的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文件、报名公告以及各报名点的公告信息和相关要求,并了解各报名点受理的申请范围。 根据限定条件选择报名中心,避免选错报名中心,耽误考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的报到中心办理网上报到和网上确认手续。 我省不接受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论户籍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不在我省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
3.往届学员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指定的报到点办理网上报到及网上确认手续。 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户口簿照片; 异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虚假认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确认、考试资格。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论是否缴纳报名费,“报名单位”、“报名点”、“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均不可更改。 如需修改该关键信息,您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内取消已填写的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5、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申请,注册信息不予修改。 为避免占用较多考席,影响其他考生报名,每位考生仅可占用1个考席,且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条。
6、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候选人必须填写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7、考生报到时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 因误报而无法进行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符合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填写申请表并参加复试。 未在指定日期前确认被学校录取的推荐学生将不再保留其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资格。
九、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大学生指全日制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普通本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三级毕业生)。 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新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就读的本科、专科(高职)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申请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11、如有残疾考生需要申请合理住宿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提前与报名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提前安排。
12. 网上报名时间充裕。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开高峰期报名,尽量避开报名起止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1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查看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名网站、招生单位官网,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并积极配合来完成相关工作。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证明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窃他人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的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文件。 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并处罚金或者单独处罚。
1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通过伪造证件、证件、档案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视为相关考生有违法行为。考试作弊。 代考或者委托他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严重处罚。 对其他人员,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开除学籍。
16、《2023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名现场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网上支付说明
1、凡在我省报名中心报名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每人150元的报名费。
2、考生网上缴费时应按照网上报名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缴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名点规定时间内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在线确认期间不收取额外申请费。
3、考生在缴费前应仔细核对所选报名中心的受理范围,谨慎缴费。 考生未按照公告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或考生擅自填写表格、填写错误表格,或因个人原因选择错误的报名中心,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由于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考生取消已付费报名信息或对同一报名号重复付费的,燕赵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并对账结算后退还重复付费的款项。 费用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
5. 退款通常需要1至7天才能到达您的帐户。 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至15天左右。 退款将始终退回到候选人用于支付费用的付款帐户。 缴纳报名费后请不要急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会给退款带来麻烦。 如果考生发现任何问题,可以及时联系燕赵网客服。
6、由于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考生已网上报名并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5.注册点设置
1、2023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注册共设8个考区、35个注册点。 各申请地点的行政区划和受理申请范围都有严格的限制。 考生须根据限定条件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考“管理学联合招生考试”、“法学硕士联合招生”,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应届考生中医)”应以就读学校所在地为准,往年考生应以就读学校所在地为准。 居住或工作地点选择哈尔滨招生考试院、齐齐哈尔招生考试院、牡丹江招生考试院、佳木斯招生考试院、大庆招生考试院、鸡西招生考试院、绥化招生考试院、黑河招生考试院共八个报名考试院的分数。
提示:以上八家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办公地址与实际考试地点(考场)并非同一地址。 网上报名确认后,各城市招聘机构将根据报名考生人数安排具体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3.报考哈尔滨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必须选择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哈尔滨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等12个报名点。 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仅接受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不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哈尔滨师范大学仅接受省外招生单位报考“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商务类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
4、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候选人,须先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教育部门的申请资格审核和公示,并在候选人登记表上加盖审批。 随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省招生考试院研招办(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412室)提交报名表核验,领取报名验证代码,然后在线申请。
5、报考个人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院校作为报考点。
六、省内研究生考点及报考点一览表:
6. 网上确认
1.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2022年11月5日前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具体工作时间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在线提交相关材料。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出重新申请。
2、考生登录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和密码,完成“查询网上报名信息、上传本人图片及照片、上传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流程》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并等待审核结果。 。
3、考生网上信息确认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反馈。 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评审结果。
4、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报名中心指定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5、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6、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若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特别提醒:建议考生不要选择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7. 网上确认需要上传的材料
1、本人头像、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院校、在线教育)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在学信网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3、在本省注册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如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假如); (二)户口簿。
4.原外省户籍学生在本省工作但户籍未迁移的,须提供: (1)毕业证明;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2022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在本省注册且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修本科考生,须提供能够证明自修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资格证书等。在本省工作的省份需提供: (一)证明自学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资格证书等;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2022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六、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入伍批准函》和《退役现役证明》。
7、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查。 在国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相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8、对于考生提供的照片无法清晰辨认的,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八、考试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应当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 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9.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10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网上报名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免因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10、诚信测试温馨提示
1.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 对在职候选人,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者政治纪律处分; 构成违法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道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受到严重停学处罚,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录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行为的; 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设备或者其他协助的行为; 以考试作弊为目的,非法向他人提供作弊的行为。 出售或提供试题及答案的行为; 代考或者让他人代考的行为均触犯刑法。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作弊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参照刑法第284条规定。 一、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情节”。
五、特别提醒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一定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安排信息(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等)将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 必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二、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配备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并配备手机干扰器、作弊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阅读器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维护考试秩序。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性。 公平的考试环境,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实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及相关报名地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并采取适当措施与考试相关的防疫措施。
12、技术服务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提供。 网上举报期间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10-82199588或咨询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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