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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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二)报考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入学当年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学位毕业生同等学术水平的人员。 具有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的申请者,须提交本科成绩单和所申请专业所修读的硕士课程证明(包括所有必修课程和成绩合格的学位课程),并提供在读专业的学历证明。他们正在申请的专业或类似领域。 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和其他专业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申请研究领域的副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即专家推荐信)。

(五)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必须遵守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规定附件A)。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评审阶段。

二、学习期限及学费

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至4年(学制详见附录C,如有变动,以现行政策为准)。 学费为每年10000元(每年10000元)。

3. 奖学金、助学金

我校建立了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励资助制度,包括博士生资助制度和博士生奖励制度。 以下列出主要研究生奖励资助项目:

此外,我校还开通了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果招生过程中有最新政策出台,将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实施细则请参见当年学校下发的文件。

4. 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流程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分为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含申请信息修改):

第一阶段: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9日(中午12点截止报名系统)。

第二阶段: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6日(中午12点截止报名系统)。

以上两个报名阶段成功报名即视为有效报名。

注册过程:

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一招收博士注册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下载报名手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 申请前,可查询2024年博士招生目录中所列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4年博士生导师查询系统)。

特别提醒(请仔细阅读每一条):

(1)上传照片应为近期清晰、标准JPG格式证件照,像素宽150×高210,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 其他要求请参见报名系统。 (1.入学后,照片将上传到学信网平台,请务必按要求提供,以免系统验证失败,无法注册学籍。2.如果上传不成功,建议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改变网络环境)

(2)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不能用拼音代替或姓名不完整、有多余空格字符等)、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将影响录取。

(3)学位和毕业证书编号应填写证书上注明的“证书编号”或“学号”,见样本1或样本2。

(4)如果必备学历院校或专业发生变化或不在系统目录中,可以选择“其他”,手动填写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和专业名称。

(五)2024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应按预计正常毕业的信息填写(请勿填写“否”) “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填写“0”。

(6)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600材料与化工、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与电力、085900土木工程与水利、086000生物与医学、086200风景园林为专业学位类别,并附相关招生简章另行公告。

(7)考生如修改信息,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提交。 未按时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初审阶段通过报名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点击此处下载模板)格式要求将下列材料(2)-(13)项依次转换成PDF文件并上传至报名系统(PDF命名为:考生姓名-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博士申请材料)。 上传的证书、文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内容必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20MB。 如果上传不成功,建议更换浏览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网络环境等。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该表格由注册系统生成。 初审通过(个人身份为“合格”)并付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 在相应栏目签字并办理审批手续,提交现场确认。

(2) 申请信(CoverLetter)

(三)简历(附照片)

(4)天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模板点击此处下载)

研究计划应包括所要研究的科学问题、现有基础、基本思想、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

(5)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

(6) 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为本科生、硕士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已获得国外大学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生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申请。

(七)教育程度证明证明材料

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考生还需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002年(含)以前毕业的持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您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申请信息。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这些指南。

※2002年以后毕业持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应届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教育证书电子登记表》(具有以前学生身份的候选人))。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查的考生应提供上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仅有硕士层次硕士学位证书(单证)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证明: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应用程序;

b. 本科层次毕业证书(含专科升学和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8)硕士课程成绩单

须提供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公章(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九)硕士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导师、论文摘要和创新点总结。

(十)代表性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包括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申请、获得的科技奖励、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获得与申请博士学位相关的各种奖励证书。

(十一)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等

(十二)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见本手册第一部分、(二)三)

需提供本科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以第一作者在应用专业或类似领域发表的学术论文两篇(我校认可的核心期刊)。

(十三)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能力证明材料

(14)《专家推荐》

您须下载一份空白的《专家推荐信》(模板点击此处下载),并请至少两名专家按照学院要求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名应为候选人本人)原则上为硕士生导师,其余要求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可手写或打印。),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缝处签名。

(二)师生资格审查及互选

考生可以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拔和申请导师; 学院(系)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按照招生规定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经申请主管同意后在系统中确认。 审核结果分两批公布(部分院校或统一批次审核,以院校通知为准),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反馈给考生。

第一阶段评审结果及院(系)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

第二阶段评审结果,院(系)反馈截止日期:2024年4月3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个人身份为“合格”),请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和复试费共230元。 未成功缴费的报名将视为无效。

(三)现场确认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报考学院组织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上述申请材料(第1项至第14项)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学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通知。

上述材料全部原件用于查阅,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纳入个人档案。 它们必须为 A4 纸张尺寸或复印在 A4 纸上。 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 》封面(点此下载),各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现场资格预审通过后装订提交。

B审核阶段:

(四)多重评估

主要分为外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1. 外语考核方法

各学院根据学科需要组织外语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或免试条件以各学院招生规定为准(详见附录A)。

2、综合评价方法

按照所报考学院制定的学院及学科综合评价办法执行。 请查阅各学院招生程序(详见附录A)。 各学院综合考核安排将于2024年4月中旬前由学校编制完成,并在我校毕业生招聘网站上公布。 请及时查看。

对报考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的人员,专业考核合格后,学院将安排组织一门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的附加考试。 满分为100分,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

C入学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重评估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根据考生的申请意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拟录取信息将向社会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向社会公布的候选人,不予录取。 公示期满后,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再变更。

招生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薪资关系等转至天津大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有双向选择和独立职业选择权。

2、全日制博士生:考生在迎新单位留下人事档案、户口、薪资关系等,并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 毕业后,按协议聘用。 在此期间,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因签约而产生的各种责任,由考生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教育部另行列出的其他专项规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通过本科直读、校内提前选拔、普招考试招收的博士生纳入各学院(系)博士招生计划总数。

5、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督导组,对博士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督导和监督。 在报考、审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报考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被永久取消资格。 已被学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或导师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 投诉人应首先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真实、客观的投诉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备案。 如对校级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院级处理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提出投诉。 大学研究生院提出上诉。

录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 受理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六、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户籍迁移属于自愿。

(二)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选,应遵守当年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 申请时除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登记表》(签字并盖章)。

(三)除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我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学术型博士生进行定向培养。

(四)定向培养招收博士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录取学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

(五)应届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原定向培养硕士生、履行合同服务年限的在职员工,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该申请将无效。 或取消入场。

(六)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均可申请宿舍; 定向就业(不转档)的博士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学校有关部门将根据住宿资源情况进行具体分配。

(七)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招收博士生。 逾期不能提供证明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海外学位持有者须在入学当年报到入学前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和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 如果您取消报名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十)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种以上研究生身份。

(十一)申请对口支援、部省共建对口支援、援疆教师等专项项目的考生原则上不纳入我校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请向目标大学咨询福利待遇。 申请与相关院校联合培养等特殊招生项目的,应查阅当年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 申请信息与专项招生简章上注明的申请信息不一致的,申请无效。

(十二)为保证招生计划的实施,维护招生的严肃性,录取后如想放弃入学资格,请在公示期间提出。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汇总数据并制作拟录取的相关材料。 公示期满后,任何放弃入学资格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请谨慎。

(十三)各学院招生简章中引用本简章内容的,以本简章为准。

(十四)本招生简章适用于通过普通招生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招生简章将另行公布,敬请关注。

(十五)我校上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1176人。 今年招生计划的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向我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博士生导师查询系统中列出的导师仅代表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与招生计划无关。 如果您想了解院级招生计划的分配,可以提前联系您的导师或学院。

(十六)特别声明:我校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博士招生考前辅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招生咨询活动。 如有疑问,请联系附件中各院系招生电话。

标签: 报考 招生 硕士 学位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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