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综合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本细则》,根据《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素质教育和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浙江高考改革方案实施,突出择优理念,协调好阳光高考与学校个性化、科学合理选拔人才的关系以考生选择为基础,建立与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同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和疫情防控的系列要求,切实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疫情造成的人员聚集和流动。现场考试,本次综合考试远程在线完成。
(二)招生原则
坚持独立、自律的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人才、体现特色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建立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工作机构,保障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综合质量考核实施方案; 负责组织综合评审的提案; 负责综合评估的评审组织工作; 负责评估专家库的建设和评估团队的组织; 负责制定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 负责组织和协调评估过程; 建立质量专业评分审核评估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提供的评分材料并评估评分值; 考试期间的后勤、安全、网络、宣传等相关保障工作,以及处理考试期间突发工作。
(二)组织架构
1、提案及评审小组
命题组长负责本次前期招生的命题工作,根据二级学院招生专业组织命题; 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命题原则和综合素质考核方向; 实施封闭式提案和组织的保密性。
课题评审组组长负责对命题组提交的命题进行审核,对命题的政治性、合理性、科学性、适应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命题要求; 负责实施闭门审查和保密工作。
2. 评估小组
负责建立综合质量评估专家库; 根据考核专业和抽签名次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培训考核人员,实施对考生录像的考核评分。 完成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监考的组织工作。 负责落实评分及保密工作。
3.资格及专业考核分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专业考生的素质和专业评估分数。
4、统一分组:
负责考生面试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按照纪律要求进行数据存储及相关材料封存,并将考生成绩汇总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确保保密。
5. 考试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综合质量检测实施细则和保密制度; 配合考核组完成监考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工作; 负责现场考核工作区的组织,以及各考试教室相关材料、工具的制作、发放、布置等工作; 负责第三方考试平台考场安排、专业分组等协调联络工作。
6.网络信息组
主要职责:配合第三方考试平台进行高职招生面试和在线测试流程、技术支持,负责学生模拟和正式考试在线测试、数据存取操作的技术支持; 确保学校网络的畅通和安全,及时处理网络突发事件,保证综合测试期间的网络安全和网络畅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七、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全程督导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投诉; 负责对教师在招生期间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我校高职院校前期招生工作也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全程监督。
8. 志愿者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各工作组要求的志愿者选拔、培训及相应考核现场服务管理及保密工作。
9.协调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检测和专家评分当天各工作组之间的联络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考核时间及安排
(1)模拟评估时间
共安排3次模拟评估:
4月12日 15:00-15:30
4月15日 10:30-11:00
4月15日 15:00-15:30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1、评审时间:
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10:30-11:00。
2、评价方法:
通过“小易帮”APP和“小易帮”APP进行在线远程视频评估。 根据评测工作要求,采用“双摄像头”评测模式。 “小易帮”APP和“小易帮手”APP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考试考生须知》。 考生必须仔细阅读。
三、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候考时间:10:30-10:50。 考生须在10点30分前完成设备调试、双机设置等相关考试准备工作。
(2)答题时间:10:50-11:00。 正式测试:10点50分发放试题及答案。 作答时间为10分钟。 平台按照专业分配试题。 考生按照平台操作流程口述答案。 完成答题后,他们会提交主副摄像头的视频。 关注视频上传进度。 所有视频上传完毕后,将退出系统,考试结束。 考生作答完毕后,如还有时间,必须保持考试状态,不得离开考场。
4、监考:
整个考试将实行现场监考。
5. 评级:
4月17日(周日)8点30分开始,评审专家将按要求进行视频评分。
4. 评估流程
(一)模拟考试
1. 正式考试前,考生需至少参加一场模拟考试。 若因未参加模拟考试而无法正常参加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前,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完成“考前阅读”、人脸核验等重要事项。
3、模拟考试流程与正式考试流程一致。 两者都有严格的等待时间和应答时间。 等待时间结束前,考生应完成双摄设置并通过人脸比对。 否则,将无法进入考试答题环节,并被视为自动答题。 放弃考试。
(二)形式审查
1、考生须于正式考试当日10:30进入候考室,提前完成双摄像头设置、考前人脸比对等相关考前准备工作。 为了避免人脸比对失败,考生必须露出眉毛和耳朵,以确保面部轮廓和五官清晰。 若因化妆、隐形眼镜等原因导致人脸比对失败,责任自负。
2、考试期间不得随意操作手机。 否则,您将退出考试系统并无法通过考试。 您将自行承担风险。
3、考生不得使用手表、手环等显示时间的设备; 不允许佩戴耳机等外部设备; 除考试用主、辅机外,不得使用其他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4、考生收到试题后,应认真阅读、思考试题并作答。 本次综合测试作答时间为10分钟,请合理分配时间。 考生作答完毕后,如还有时间,必须保持考试状态,不得离开考场。
5、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不得离开辅机射击范围,不得允许他人进入考场。 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考试,并自行承担责任。
6.考生不得进行截图、录屏、投屏、锁定屏幕、缩小屏幕等行为。 否则,考试将被终止,并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退出考试系统、进入其他应用程序以及其他中断考试系统运行的操作都会导致考试暂停。 特别注意关闭通话功能。 如果有来电,考试可能会暂停。
7. 考试期间,考生只有一次犯错的机会。 即,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考试中断,考生必须在2分钟内点击屏幕上的【继续录制】按钮,返回考试录像并继续考试。 考试时间不超过10秒。 维修。 若因多次中断或规定时间(2分钟)而未能通过考试,则需自行承担责任。
8、主机、辅机均记录整个过程。 考生不得遮挡摄像头,以保证整个考试过程中记录的图像和声音正常、清晰。
(3) 考试结束
1、考生完成答题后,如尚有时间,必须保持考试状态,停留在主辅机范围内,等待考试时间倒计时结束。 提前退场或走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考生须关注主、辅测试视频的上传进度。 主持人录像自动结束并提交。 辅机需要等待主机提交,然后手动提交。 上传成功前不得关闭程序,不得清除手机内存、垃圾数据等。
3、如因网络不稳定等原因导致上传中断,建议切换网络并根据提示继续上传,确保考试结束后5小时内视频成功上传。
4、考试结束后48小时内不得卸载“小易帮”APP和“小易帮”APP。
五、评价内容及评分
(一)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评价应聘者的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应聘者的专业学习相关能力。 该项目满分为80分。
六、考核纪律
(一)考试内容属于保密。 考试期间禁止录音、录像、录屏、截图等。 禁止泄露、公开相关信息; 仅允许考生本人出现在考试录像屏幕中; 整个考试期间只允许一名考生在场。 该场所禁止他人进入。 任何违规行为均将被视为违规。
(2)整个考试过程中,不得打招呼或暗示性言语行为; 不得有可能影响评判公正性的信息或标志,例如含有考生姓名、学校等个人信息的暗示性文字或图案; 当使用视频编辑方法处理图像时,必须保持视频的完整和真实。 任何违规行为均将被视为违规。
(3)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射击场,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 考场内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和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工具书、工具书等)。 电子产品等)。 任何违规行为均将被视为违规。
(4)未按要求放置双摄像头,遮挡麦克风、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不正常(无声音无图像、无理中断等),以及存在发送或接收除本系统以外的信息功能的设备考试场地内的主机、辅机等,按违规处理。
(5)考试过程中不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未按要求上传主辅机考试视频的,视为违规。
考生如有上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资格。 情节严重的,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对构成犯罪的作弊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评价与监督
(一)考核采用全程现场监考模式。 监考人员全程监控考生的回答。 一旦发现考生考试作弊,将尽快批改记录,并报考务办公室处理。
(2)评审员评审的整个过程将进行现场录像。 一旦发现评审组在评审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将当场予以制止。 情节严重的,将终止评审资格,并酌情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8. 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诚信考核承诺,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学校将加强对考生人脸识别和考核的全过程验证。 对于提前招生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新生录取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招生标准进行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追究责任。 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举报,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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