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 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请论文。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客观试题,应聘论文为主观试题。 满分为100分。 论文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职务,使用应用A类试卷; 省级基层单位职务,采用申请B类试卷。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职务的,必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聘机构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应聘者还必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4:00-17:00 PM 讨论
公安局人民警察执法服务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 14:00-16:00 下午
上述考试在全省设区的市考点举行。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到时相同)。
其他招聘机构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机构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 笔试评分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和申请论文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申请人的笔试成绩。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和百分制合并。 其中,外语等特殊岗位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论文、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并计算,分别占25%、25%、50%;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以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论文、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
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申请人须达到省公务员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对于专业人才紧缺、竞争困难的特殊岗位,在确定资格分数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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