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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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丹东技师学院位于中国东北最大的边境口岸城市丹东市区。 丹东技师学院隶属于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建于1958年,是全额拨款的县级事业单位。 是丹东唯一的国家重点技工学院、技师培训与考核基地、国家重点技工学院。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为适应技工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制定《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辽宁省事业单位聘任人员名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丹人社发理事会[2020]67号)等规定,丹东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教师9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或2023年毕业且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三)报考政治、数学、英语、历史文化教师岗位和车工、焊工实习指导员岗位的,须为2024年师范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毕业生2022年或2023年起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 申请人必须是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

(四)申请中式烹饪实习导师职位,须是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2022年或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尚未确认您的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21日(含)后出生);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遵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在新时代。

(五)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人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录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已分配到工作单位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均不允许申请。 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况同理。

申请人相关资格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日期。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核。 2024年7月31日前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并取得附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为了就业; 2022年或2023年毕业且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明、学位证书及附有要求的相关证明。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4. 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职位信息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丹东技师学院官网()、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沉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查询。高校就业信息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哈尔滨商业大学就业信息网()、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至2023年12月27日12:00。

报名方式:报名期间,应聘者应将应聘材料按照内容编号顺序准备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应聘职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应聘单位电子邮箱地址正在申请注册(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7项)。 ,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丹东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有效期内)。

3.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有效《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出具的证明)和有效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证明,可应聘招聘岗位; 2022年、2023年毕业生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申请招聘岗位。

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车床实习指导员岗位)扫描件。

6、个人简历扫描件(本人手写500字以内的个人经历)。

7.3分钟内的MP4格式自我介绍视频。

8、荣誉证书(含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9、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下载附件3)。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扫描件。 2022年、2023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可在附件4下载)。 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机构的,由毕业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档案已移送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 由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机构保管的,由相应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注册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公告和《丹东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申请表,核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他们有资格担任该职位。 请确保您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情况的,取消其注册或者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沟通方式畅通,以方便与招聘单位沟通。 由于通过所提供的通讯方式沟通不畅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的报名资格。 主要审核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格等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应聘者的任职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通过者,将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进入面试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所用教材详见附件7。 具体试讲题目将于面试前一天13:00在丹东技师学院官网()发布。

丹东市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招聘 聘用 资格 报名 毕业 第1张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自我介绍1分钟,试讲15分钟,考官提问4分钟,主要围绕教育教学、学生管理、适应性等方面进行)各时间段单独计算,不允许超时)。 有车工、焊工、中餐等专业技能考核。 时间单独计算,不得超过60分钟。 面试过程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4. 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当场公布,申请人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车工、焊工、中式烹饪专业技能考核部分未通过(本项满分60%以下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车工、焊工、中餐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成绩评分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五)签订合同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合同候选人。 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较高者确定候选人。 若试讲成绩仍相同,则以试讲加考试的方式确定候选人。

确定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为准)须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手写签名纸申请表(附件2)及报名所需材料。 文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审核资格并签订聘用协议。 签约人员未能按时毕业,或者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聘用协议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在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一般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保障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2012]65号)等相关规定。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请求,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七)检查

此次检查由我单位组织实施。 调查了解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情况,审查被检查人员的资格。 检查中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任

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丹东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疑问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对公示有疑问的,有关部门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为12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员工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公正行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严禁弄虚作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注册或者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6.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自报名时起至拟录用人员公告(包括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系他们。 ,这是考生的责任。

(三)招聘期间,未按照本公告规定完成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五)本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和《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辽宁省》(附件6)。

(六)本次招聘全过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定[2019]1号)。

(七)招聘工作时间、面试地点如有变更,用人单位将通过应聘者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 网上注册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我单位的报名邮箱。 接收报名邮箱:丹东技师学院人事处 ddjsxyrsk@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热线:0415-3192207

监督电话:0415-31922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1:00;13:00-16:20,周五8:00-11:00)

9、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技师学院所有。

附录:

1、丹东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2、丹东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向普通高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4、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就业证明

5.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2016年辽宁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丹东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教师面试材料(考生须自行准备)

丹东技师学院

2023 年 12 月 20 日

标签: 招聘 聘用 资格 报名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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