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与人数2024年校本部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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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是一所以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2024年,我校将通过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结合、“申请评审”三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生。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溢”的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重考核、综合评价选拔博士研究生。 我校主要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 相关招生信息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及相关院(系、所、所)(以下简称院系)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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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学生人数

2024年主校区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招生方式由院系确定,招生人数计入院系“计划招生数”。 博士生导师的相关信息可在院系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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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和学术体系

1、我校博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专业、方向多样

学习方法请参见《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录取我校的非全日制博士生注册前须签署《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并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期限为4年; 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5年; 硕士、博士联合攻读的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习年限合计不少于5年。 如果招生部门(或项目)有特殊说明,请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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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博客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我校以保送、免试方式招收全国各地学生。

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详细申请事宜请参见《北京大学

2024年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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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和博士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入学一年后可申请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具体选拔时间、名额和选拔方式按照《北京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规定》和《2024年北京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关于选拔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有关部门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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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估

注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硕士、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国(境)外院校学位的,还须取得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机构颁发的《国(境)外)证明》入学前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三)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攻读博士学位之日止)者,可报考同学历考试(报考同一学历者)学历必须与所申请的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内)在研究领域的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等奖或二等奖)2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与您申请的学科相关(排名前5);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符合部门要求的其他申请条件。

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请参阅院系招生须知或特色项目招生简章。

申请人应登录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上传相关材料。 详细网上注册流程请参见博士生注册公告。 本入学年度,每位申请者最多可申请我校两个选择; 报名费每份200元,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在北京大学科研招生网站网上缴纳报名费; 一旦付款成功,将不再收取报名费。 被退还。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状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或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修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 因网上申请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申请人无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提交注册材料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生简章、报到公告和院系招生须知的要求办理。

向申请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第3页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到注册时须提交所在培养机构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函。入学前须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若学历学位证书是从境外(境外)机构获得的,需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注册时);

(4)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包括对拟申请学科和专业的了解以及研究计划的制定,约3000字,模板下载网址:);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单独盖章,并由推荐专家在印章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申请研究领域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为:);

(8)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具体要求如认可外语、证书种类、有效期、资格条件等,请参阅所申请院系招生须知或特色项目招生简章) ;

(九)申请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评估与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由系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组织。 具体程序和要求请参见院系招生须知或特色项目招生简章。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供招生部门审核。 持有外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如果部门对申请人的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必须按照部门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者还须额外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笔试)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两门主干课程。

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用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笔试(含同等学历附加考试)和面试满分100分,其中60分为及格。 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场

学校对院系考核程序、招生人数、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 审查合格的,学院将公布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未在今年规定时间内参加初试和复试的,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博士生应于报到当天向招生部门提供身份证件和学位证书原件供招生部门核验。 未取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报名。 持有外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被录取的新生的入学资格仅在本学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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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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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研究经费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能力,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持博士培养新机制,我校将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简称“科研博士点”)按照教育部部署,2024年在部分院系开展。 计划)。 本项目录取的博士生均为全日制学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本转至我校。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与人数2024年校本部招生简章 招生 学位 博士 录取 报考 第1张

学校不对攻读科研博士项目的博士生安排住宿,因不提供住宿不享受学校特殊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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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项目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工程科技前沿领域,推动工程科技和战略管理创新,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工程科技领军人才,学校招收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学工程、生物与医学、资源与环境五个门类的在职研究生,授予“前沿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注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5​​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验;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验,并可凭同等学历申请。

3、具有丰富的工程和管理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或作为关键技术骨干参与国家重大项目、重要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项目并取得一定突出成果的经验和能力,具有关键技术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本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其档案、户籍、组织关系、薪资关系等不会转移至学校。

03

其他

“强军计划”和“骨干少数民族计划”的申报条件与普通考生相同,相关申报资格由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对院系组织复试合格的,学校根据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院系、学科分布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部门。

申请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或专业博士学位的考生应向所申请院系咨询或查阅相关专业招生简章和院系招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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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评价。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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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除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外,所有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新生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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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和奖学金

学费

凡在我校就读的博士生均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奖学金和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相关规定查询网站

2.我校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查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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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度,学生须自行承担住宿费用。

2.以下类型在校就读的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一)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历研究生;

(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历研究生。

博士生宿舍为燕园校区和新校区。 具体安排可在报名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学制为准。 对于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学校将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型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予转移。

学校对我校研究生、攻读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以及其他明确不安排住宿的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4. 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院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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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就业

录取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和户口簿转至学校。 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按规定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博士生,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不接受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学习的博士生人事档案调动。 对于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学校不接受户籍转移,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 毕业后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主创业; 原就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因取消、合并等原因无法返回原工作单位的,应当自行寻找工作。

专项博士生的转学和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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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1. 申请人必须承诺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申请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问题的,无论何种情况

一经查实,取消注册(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守纪律、诚实考试的意识。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不得泄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复试结束前。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构成违法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考生有伪造证件的情况,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组织、参与考试辅导活动。 学校学生不得组织、参与考试作弊、虚假宣传及其他涉及考试规定的违法活动。 参与招生的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当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避免办理相应的招生工作。 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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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及各院系通过其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的相关说明。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部门对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流程有异议的,可以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应当受理并给予答复; 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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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东西

1.招生部门的详细信息,如院系基本信息、科研情况、导师团队、培养及奖学金政策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

3、申请者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通知。 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我校医学院博士生招生、奖学金、助学金、住宿等具体事宜请参阅医学院招生简章。

5、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学校相关政策处理。 6. 若上级部门出台2024招生年度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北京大学(主校区)博士生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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