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聘用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内容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5名适合法院工作的就业型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7日至2005年9月17日出生)。
3、申请人须具有法学学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不受专业限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能够长期从事司法一线工作,能够承担急、难、险任务,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毫无怨言。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请应聘者即日起至2023年10月6日下午17:00登录武汉手持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申请(,填写简历为简历制作首页上传附件“点击上传”,添加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职位所需材料)。
2、2023年10月8日上午8时30分,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进行信息审核并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信息网站学历及学籍在线核查报告、退学证明等复印件(现场审核时还需携带原件)。 如有合法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荣誉证书,可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参加后续考核流程。
(二)考核方法
合格的候选人将分为两部分进行评估:笔试和面试。 分数将单独计分,最终分数按加权比例折算成总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1.笔试
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点。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1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 逾期到达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考场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8楼。
2. 面试
2023年10月13日上午9点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等。 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试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考场与候考室、候考室分开,已参加考试的人员与候考人员分开。
3.计算总分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成绩的权重比例(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换算后的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并列垫底,则笔试成绩最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生。
申请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 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3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标准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聘用方式
所有员工都将以派遣方式聘用。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招收年收入8万元以上的员工(含五险一金、绩效奖励、工会福利等)。
5、其他事项
1、试用期为1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2、新录用人员到任三个月内自愿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聘用需要根据综合表现从高到低排名,并可进行人员更换和考察;
3、咨询热线:027-87788281、027-87789656(上班时间请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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