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91百科网 86 0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打通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意见》指出,要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人才评价和使用体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技能提升激励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 创新活力。

《意见》在工程技术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两类人才对接的领域。 综合领域将拓展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馆、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一系列专业职称。 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在技术技能融合程度高的领域,了解我们所能了解的一切。

《意见》强调,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要进一步破除“四唯一”倾向,淡化学历要求。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以上或职业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并将学历、论文、外语等、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更加注重技能贡献,重点评价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参与技术改造创新、工艺改进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并将技能传授给学徒。 对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绿色通道。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单独分组评审高技能人才。

《意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业技能评价,加强评价体系与用人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内部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的相互比对机制。企业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之间的相互衔接机制。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进修、职务聘任、职务晋升、考核奖励、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享受与相应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待遇。

《意见》要求,各地、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用人单位积极性,引导两类用人单位人才积极参与。

标签: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时政

发表评论 (已有39052条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