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关于接受2019年优质校外学生转学的通知
为优化选拔机制,提高生源质量,我校拟调整接收少量校外优质生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首选报考华中师范大学以外的单位;
2、应届优质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并申请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
3、遵守国家和我校调整的基本原则。
2. 志愿者征集
1.申请转学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转学意向采集系统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毕业学校、初试成绩、转学申请单位、专业等,并上传相关信息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至少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学籍或学历证明报告、准考证、初试成绩单等材料。还可以包括各类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的扫描件、具有反映您学术水平的学术标准的出版物或工作成果)。 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单元的一个专业。 请在提交转让意向前仔细核对。 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考生在调整意愿采集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仅用于了解考生调整意愿,并非正式报名环节。 正式报名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填写信息为准。
2、操作方法:首次登录时,必须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 登录后,点击“硕士招生”下的“调整意愿收集”,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已注册考生无需再次注册即可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登录-毕业生系统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
3、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3月14日-3月17日。
3. 调整程序
1. 注册
拟转入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成绩要求、报到时间等具体内容以学校各招生单位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出申请。 调整平台完成注册工作。
2. 重新测试
(一)各招生单位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拔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通知有关部门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前,复试考生名单必须在单位网站公示。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交的材料列于《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件)。 各招生单位必须在复试前再次对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核实。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资格。
3. 入场
各招生单位根据初试、复试结果,按照“择优录取,不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意见。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书。 考生须收到确认通知并办理平台调整和录取手续。 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办理相关手续的录取信息无效。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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