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国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工程学校”、“河南省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2017年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建设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 学院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 。 学院被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强高职院校”。 学院连续四年被中共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始建于1950年,办学条件完善,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高、中级职称教师300余人。 10余名教师被评为河南省、河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 他们发表了2,300多篇学术论文。 参与编写教材386部,出版专着386部,主持厅级以上课题338项,主持和参与国家专利60余项,290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厅级以上奖励。 常年有外籍专家、教师在我院工作。 辅导。
学院现有8系1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财务会计系、工商管理系、贸易经济系、艺术设计系、应用外语系、基础部。 学院位于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翔云路,西邻107国道,北邻郑州西南绕城高速。 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不到2000米,远离郑州西南绕城高速、郑新高速。 立交桥轩辕古里站距离酒店不到3500米。 郑州地铁2号线穿过学院西侧。 学院占地近600亩,建筑面积28万多平方米。 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宜人。 是学生成才的理想摇篮。
一、招生计划
(一)在总体规划范围内,录取时的专业规划可根据具体录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生分专业计划和学费(见附表),学制为3年。
(3)住宿费:600元/年,预收教材费:500元/年(代收费用,超出部分退还)
二、招生对象
(一)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二)符合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对口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非河南省户籍且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学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自主招生我省高等职业学校。 外省户籍考生详细信息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审核。 对不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政策的,取消其注册、考试资格。 已参加考试者,其考试成绩无效。
(三)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等不符合自主考试报名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自主考试报名。
(四)体检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身体状况无法完成所报考专业、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个人考试。
三、报名方式
(一)志愿者申请表
考生可于2019年3月19日9:00至2019年3月22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写网上申请表。 考生只能申请一所学院或大学,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规定时间内修改申请不得超过两次,以最后一次网上保存的申请为准。 提交截止日期后不得进行提交和更改。 (我院国家标准代码:13936,河南招生代码:6289)
(2)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表后,仍需登录我院网站()通过我院分考招生系统填写信息并打印准考证门票。
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3月30日。
4、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等国家相关要求运营商”。
参加2019年高职个人招聘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高考体检。 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
我院高职自主招生考试将于2019年3月31日举行,上午安排文化知识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下午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长90分钟。
时间
考核科目
2019年
3 月 31 日
早晨
09:00~11:00
文化知识考试(其他考生、中职考生)
下午
13:00~14:30
职业技能考试(中职考生) 职业适应性考试(高中考生)
注:高中毕业生只能根据省招办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免试文化知识考试,即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来自普通高中学术能力测试成绩。 一科最高分折算为“文化知识”分(折算原则:“A级”=190分、“B级”=170分、“C级”=150分、“D级”=130分) 。
(二)文化知识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评分为: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满分200分。
(三)职业技能考试
1.考试形式:45分钟笔试加45分钟技能测试。
2、试卷分数:200分。
(四)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形式:45分钟笔试加45分钟职业适应测试。
2、试卷分数:200分。
(五)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六、入学方式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关怀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文化知识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一)根据录取分数线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 名单将于公布后5日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
(二)文化知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均为零分的,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三)同等成绩考生的处理办法是,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 政策外考生按照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上述科目的分数是相等的。 同样,录取将根据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考生高考诚信记录、考生获奖情况、考生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录取。
(四)录取关爱政策按照当年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将按规定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7. 护理政策加分
(一)“关爱政策加分”适用于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考生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二)符合国家政策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30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给予录取申请。 护理政策的奖励积分。
如果同一考生满足多个附加评分条件,则只能享受其中的最高评分。
具体加分项目和标准以河南省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国家相关政策为准教育之中。
考生提交的信息及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错误或弄虚作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职业技能评价
考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并取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须经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线查询系统验证后方可使用)。 候选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须于2019年3月30日前向学院提出职业技能评价书面申请,学院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对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综合评价,将其转换为一定的分数。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值的换算方法为:
(1)获得所填专业的初级工人资格证书,折算成绩为20分;
(2)获得所填专业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折算成绩为30分;
(3)取得所填写领域的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折算成绩为40分。
(四)所报专业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折算成绩为60分。
(五)所报专业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折算成绩为50分。
考生提交的信息及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错误或弄虚作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豁免的对象和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者在省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毕业生在职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及以上称号的,可免试升入专科层次。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亲自报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登记表》。 候选人所在学校负责确认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2、考生所在学校须寄送《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大赛奖品原件2019年3月5日前向我院证明相关资格和条件。 审核并公示,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3、我校将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寄至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 开展技能竞赛评审工作。
审核时间:2019年3月6日至8日。
4、我校将经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批准的拟录取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 如对公告无异议,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 未经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0. 学生待遇
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和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按照我院要求到校报到,并按照学校规定报考普通专科。教育部。 考生入学注册为学生后,转校、转专业按照我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待遇与全国高考录取学生相同。
未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定继续参加高考统一考试。
十一、毕业与就业
学生毕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颁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 学院可为毕业生推荐1-2个就业岗位。
十二、奖励、补贴、补助、贷款办法
(一)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招生“绿色通道”。
(二)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勤工助学(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适当的勤工助学岗位)。
(四)帮助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五)应征入伍的,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资助。
(六)退役军人教育经费。
标签: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高考 河南省教育厅 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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