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宿迁市公务员录用资格审查及人民警察体质考核的公告
根据《宿迁市2019年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告》和《宿迁市公安局2019年考试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指南》要求,2019年宿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审查。 报考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警察职务和洪泽湖监狱人民警察职务的,还将进行体能测试。 为做好上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能评估
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按1:5的比例确定应聘警察职务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评审时间:2019年4月19日(周五)上午8:30进行团体点名,9:00正式开始评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核地点: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湖滨新区桃李路58号,从市内乘坐105路、106路公交车可到达)。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8时30分前到达考试地点。
2、资格审查
笔试合格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一)审核时间: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正式开始;
(2)审核地点:淮海技师学院(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号,从市内乘坐305路、802路、807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3)携带信息
1、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供所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提供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照片两张(背面写有本人姓名)系统。
2、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 普通高校2019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具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等,已培养、定向、协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托、定向、协办单位出具的报考同意书,并须经所在机构批准;
②社工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机构的相关证明。 经区、市级以上公务员行政部门同意,体检前也可提供报考单位的同意证明或人事档案机构的相关证明(县属考生在体检前提供的,还须征得县、区公务员行政部门同意);
③需要免收考试费的贫困考生和按照政策安置条件申请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④已获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证明材料;
⑤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人应当提供户口证明或者安置地身份证。 符合应届毕业生申请政策的退休大学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休证明、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部门的相关证明;
⑥ 申请定向招聘中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候选人,须提供县(区)委组织部门同意申请的证明;
⑦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当是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者省级高等教育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为已获得计算机二级考试证书。
上述所有证明文件均须为原件,并须提供复印件。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资格审查通过者需缴纳面试费每人100元。
对城镇家庭和享受国家低保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可减免面试费。 具体办法如下: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申请人,须出具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的证明(复印件)他们的家人在哪里;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机构开具的特困证明和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资格审查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特殊贫困家庭。
请考生关注宿迁市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沟通畅通。
宿迁市公务员局
2019 年 4 月 16 日
标签: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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