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通过税收优惠等条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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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自即日起施行。 该规定在国内科普地方性法规中具有诸多亮点,体现了上海特色,有助于上海公民科学素养比例继续领先全国,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影响。

税收优惠和其他规定的实施

市科委介绍,上海历来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在科普工作协调机制、科普资源开发利用、科普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普工作体系。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全市科普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重要角色。 在财政投入方面,全市人均科普支出位居全国前列。 科普设施方面,数量充足、类型多样、功能齐全的科普设施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 中国科协发布的2021年第十一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市民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24.30%,位居全国第一。

还应该看到,全市科普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科普工作普遍由政府推动,全社会参与的内在动力不足; 不同群体尤其是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科普供给不够均衡,科普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科普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 专业科普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因此,有必要制定《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从制度层面协调解决。

“这个规定非常实用,比如第五章‘保障措施’就明确了科普财政预算、科普场所设施建设用地、对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科普税收优惠等。 “《上海市条例》将对我国科技普及法的修订起到积极作用。”上海科技馆副馆长刘健说。

科普与产业协调发展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学术科普处处长张文军认为,《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将对我国科普工作起到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各个地方。

例如,条例第六条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支持、培育和促进科普事业发展。”行业。” 张文军表示,“科普产业”的提法值得关注。 仅靠公众对科普的支持是不够的。 市场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能够更全面地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和综合素质,公众也愿意为此买单。 推动公益性科普事业和市场化科普产业协调发展,确保上海市民的科学素养保持在全国前列。

《条例》第十二条指出,“本市将科学素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衔接机制。 中小学应当配备科技总辅导员和必要的科技教师队伍,开设科普课程,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每年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等场所,鼓励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竞赛、科普夏(冬)令营等科学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刘健表示,在“三馆合一”机制下,上海科技馆作为本市重要的综合科普场所,将在“双减”政策背景下与市教育部门联动积极发挥科普示范功能,探索建设小学科普教育互动平台,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支持“五新城”建设。

《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通过税收优惠等条款落到实处 科普 科学 科技 上海 条例 第1张

据介绍,上海近年来不断开展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 研究团队设立了6个一级指标和16个二级指标,并明确了各指标的科学依据、含义定义、逻辑关系和测试重点。 在此基础上,研究团队建立了包含数千道原创试题的题库,不仅可以测试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还可以测试他们的科学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此项评价工作,将科学素质全面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让科普人才荣获高级职称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科普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第四章“科普队伍建设”规定:“本市支持开展科普理论和实践研究,将科普人才纳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科普队伍建设。高端科普人才。” 目前,由于评价体系不完善,入选国家级或上海市人才计划的高端科普人才几乎没有。 这一前瞻性的规定,让科普人才有望像科研人才一样得到人才计划的支持。

职称是很多科普工作者关心的问题。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本市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普人员申请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在进行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考核时,参照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成果相关人员应作为参考。” 刘健认为,这一规定导向性强,有利于高端科普人才的培养。

上海科技馆科普传播中心副主任宋贤介绍,上海科普工作者可以通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文化博物系列和工程系列三个渠道评定职称。 “在法规推动下,上海可以根据中央对科技人才的分类评价要求,改革科普人才职称评价标准,使其更加准确、更加贴近科普人才工作实际。” 宋贤分析,科普工作实践性很强,职称评定标准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不仅要看论文和选题,还要看申请者的科普作品和项目,包括文章、书籍、音像节目以及策划和深度参与的展览、教育活动等。 ,客观评价科普作品和科普项目的质量和社会效益。

科技人员是科普队伍中的重要力量。 他们有责任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公众能够理解的语言,在传播科技知识的同时弘扬科学精神。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科学技术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鼓励高水平科学技术人员牵头实施科普项目,创作科普作品,普及宣传科学技术。”鼓励科技人员和其他有专业背景的人员参加科普活动,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来自他们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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