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证过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保证政策顺利过渡,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与心理学》课程将于2021年10月安排补考,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07501 教育:2021年10月16日 09:00-11:30 am
07502 心理学:2021年10月16日 14:30-17:00 pm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4日12:00-8月27日18:00
2. 注册资格
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与心理学》课程考试补考,仅针对仅有一份及格且仍有效的人员(指2018年10月及以后取得的及格分数) 。 请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新疆招生网上公布成绩为准)。
其他符合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自2021年秋季起(2021年9月组织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统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 资格。
三、报名方式
(一)“教育与心理学”课程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育与心理学课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 。
(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白科飞字[2000]1468号),考生申请每门课程必须按照现行标准(35元/科)缴纳注册考试费。 报名确认后,如因任何原因未参加考试,已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三)已成功报名考试的考生可在考前1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4. 考试材料
教育(07501):《以教师资格考试为基础的教育》,华东师范大学编写团队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2月第一版;
心理学(07502):《心理学》,叶一茜、朱蓓莉、谭和平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五版,2016年5月。
五、检验方法
考试为纸笔考试,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问题。
6.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次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或新疆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会颁发成绩证明。 考生确定教师资格时,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新疆招考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随时关注新疆招生网站或“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在报名和考试时严格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部门要求,自觉遵守接受管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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