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综合成绩由百分制改成千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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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4月12日,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报名将于4月12日至30日开放,新增8个省市报名,总分由百分制改为千分制! 名校综合评价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24强基政策要点解析

报名时间:4月12日至30日

招生专业:海洋科学、生物科学

招生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新生来自天津、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西、湖北、广西、陕西等8个省市。

学校考试确认时间:6月10日至20日

入围比例:5次,本科/专科录取线高考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

学校考试时间及形式:7月4日前校试、面试+体测。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校考满分为100分。 总分由百分制改为千分制!

录取名单公布:7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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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国家开放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海洋与渔业学科优势显着。 是国家“双一流”大学。 学校位于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依山傍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意见》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发[2020]1号)等文件,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择培养一批有志向、有志向、有才华的青年学子,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提供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和刻苦钻研精神。 -有吃苦耐劳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未来有兴趣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才华和表现的考生:高中期间在五届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海洋科学和生物科学,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和陕西等省(区、市)已试点招生。 各省份、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可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

招生专业

非高考

改革省

招生科目

高考改革省份

选修科目要求

海洋科学

科学与工程

物理与化学

(两个科目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考试才能申请)

生物学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2024年4月12日至3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您可以申请的学校数量仅限于一所,并且您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学院和大学。 考生只能填写一个专业,考生选择的科目(或类别)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

(二)

入围学校考试方式

1、考生须于6月10日至20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向,并签署承诺书。 确认不参加考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强化计划。

2、学校考试入围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不得低于本省划定的2024年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以省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部分特殊类型实行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同)在线40分(非750分制省份高考满分为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确定),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与省招生计划人数的5倍确定学校入围考生名单各省进行评审(所有入围候选人成绩相同垫底)并公布入围标准。

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2024年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直接进入入围学校考核。

(三)

学校评估

学校计划在7月4日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采用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1、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抱负、兴趣特长、创新思维等,全面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外语应用能力等。 同时,学校还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使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 。

2、体能测试: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前屈、立定跳远。 考生必须参加所有项目测试,每个项目满分100分。 测试成绩按照《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中相应项目高年级组的标准。 学校将在每位考生四项测试成绩中选取最高分三项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及格分数180分)。 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综合考核成绩,但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或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笔记:

(一)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前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 学校经批准后给予免试资格。

(二)如遇不可抗力,学校考核工作方案调整另行通知。

(四)

入学方式

1.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

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2.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构成: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校考满分为100分。

3.确定录取名单

在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本年度强基项目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强基项目预录取名单。候选人所在的省份。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名依据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

对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二类考生予以录取,不占用一类考生录取名额。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核批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省(区、市)高考志愿录取; 未录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省(区、市)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4. 培养过程

(一)

本科、硕士、博士衔接培训

实施“学士、硕士、博士”联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前三年以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学研究训练为主,达到学术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中间两年主要是本科论文写作、本科与硕士衔接训练、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 近四年主要是本科论文写作、本科生与硕士衔接训练、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 今年是博士生培养阶段。

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主要接受强基计划基础学科专业培养。 本研究生衔接专业范围详见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 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以当年学校工作计划为准。

(二)

阶段性评估及分流补充措施

本科一、二年级结束时,动态调整专业。 对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将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 同时,通过相关程序,从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进入强基计划。

本科三年级结束后,在强基计划下确定不具备发展潜力的学生将转入普通班完成本科学业。 其他学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学院相关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评审不合格的学生,将退出“本科、硕士、博士”衔接培养模式,按照一般学位硕士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三)

其他激励机制

1、结合教育部相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科、硕士、博士”衔接机制,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 结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的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留学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设立“海外留学奖学金”,支持学生出国(境)外短期学习(课程学习)、出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培训、参加境外(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海外(海外)高水平暑期学校。

3、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追踪学生的成长。 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学生培养; 依靠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经历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教师协助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目标。 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

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投入到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中。 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拔的教师在薪酬、绩效等方面制定单独政策,在奖励评价、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激励教师改进教学、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术指导等。科研训练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5、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各省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编制报考当地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注册系统。

2.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高考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项目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 、考试和入学资格,视情节轻重,三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已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中学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材料。 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 强预科录取的考生进入本科专业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入围高校考核的贫困家庭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保障和住宿补贴。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本简章实施过程中,我校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或投诉(通讯地址:海洋大学监察室)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66782733,邮箱:jiancha@ouc.edu.cn。

标签: 招生 考生 录取 高考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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