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贵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发布,明确了2022年全市国家“特岗计划”目标395人,7月2日开始报名。一看↓↓↓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各区(市、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总数内招聘教师。 教师聘任要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音乐、体育、外语、理科、劳动、文化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供给。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和特殊教育。
(三)教师聘任必须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 不得在乡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和非教学岗位配置特岗教师。 重点在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学校,充分满足原扶贫区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补充需求。 村小学和教学点可根据需要增加特聘教师数量。 招聘比例。
(四)“特岗计划”聘任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的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学团队统筹管理。
2、招聘计划
《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地区(市、县)如下:
2022年,我市国家“特岗计划”目标395人。 分布在云岩区、观山湖区、白云区、武当区、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丰县。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及相应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并具有无犯罪记录或其他禁止就业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主要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并可适当招收高师专业毕业生。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具有高师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专科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资质。 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年限和学科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即申请小学岗位,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学历与所申请科目一致;申请初中职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以上教师资格与所申请科目一致(下同) )。
2、受疫情影响参加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受疫情影响”一栏标注“是”),可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先从事辅助教育教学工作,然后参加考试取得。对上述“先就业后认证”人员,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本规定终止聘用合同。法律。
(四)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所申请职位的学科一致或相近(按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目录),由各院校教育局确定。各区(市、县)并由市教育局审核。
(五)在职特岗教师和在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有教学经历、参加实习教学半年以上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并签订合同——岗前培训——在职教学程序进行。 若因COVID-19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招聘日程,将另行通知。
招聘期限:2022年7月2日至2022年8月15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各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的操作细则和《招聘名单》须在当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服务平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部门、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不进行现场注册,也不收取注册费。 符合报名条件的,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 报名者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标准照片为1寸蓝底免冠照片,质量较好。 不少于150×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报名者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名截止后(7月5日8:00后)须在系统下载打印《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2年7月2日9:00至2022年7月4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 考生须知:
(一)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应聘职位信息等),并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字、岗前培训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目标和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自负由候选人自己决定。 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不能同时用新、旧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登记、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步的资格。 对被录取的人员,其劳动合同将被终止。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区(市、县)须为其建立应聘档案(录用后,该档案记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合格人员名单经审核(含加盖公章的文本和Excel电子表格)于7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9日。
2、对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录前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应携带招收学校教育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收学校教育部门留存)按各区(市、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招生学校教育部门)。 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招聘。 现场资格审查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区(市、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二)相应学科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针对因疫情原因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一栏标注“是”),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五)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试卷、统一笔试时间。 笔试的考试管理、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录用等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由各区(市、县)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通过者,于2022年7月14日至7月17日按照报名系统网页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 除规定时间外,门票打印通道将不再开放。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总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成绩及内容:笔试每套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综合教育知识30分。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教育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德政)、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等科目的考生,进行本科目笔试。 申请信息技术和科学科目的考生将参加数学考试。 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科目的考生将做政治题。 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申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请人可在招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有关规定向招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成绩复核。和入场券。 逾期不予处理。
(五)面试
面试组织、考试管理、阅卷、成绩统计由各区(市、县)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面试总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方式、方式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知考生。 请申请人关注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网站,保持沟通畅通,了解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须于2022年8月1日左右完成。
2、面试要求:各区(市、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学段、科目顺序,按照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位,并及时公布(小于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各岗位确定最后面试人选时,笔试成绩相同者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主要根据教师的基本素养、应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试讲和教学等内容,由面试官进行。 - 现场评分。
(六)体检
1、体检时间:体检须在2022年8月8日前完成。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1。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者另行确定。 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符合其中一项优先录取条件者进入体检。 符合或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按照笔试成绩和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排名进行排名。 根据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组织当地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空缺的名额可以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 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 符合或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者,根据笔试成绩,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排名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后,各区(市、县)须按照《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教育部令第50号)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设立《关于对违法犯罪分子就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贵州检察院[2019]9号)和贵州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中小学、幼儿园要求拟聘用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禁止就业的违法记录,将进行线下审核。 同时,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要求,拟录取考生网上准入查询应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进行。 入职审查、录取查询通过后,各区(市、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名单公布及合同签订
1、名单公布:经体检、入职审查、录取查询合格,对公布无异议,并通过岗前培训后,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布人员名单统一办理预约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照公办教师聘用办法,于2022年8月15日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并于2022年9月1日开学前派往在职学校任教。受聘教师必须遵守统一安排。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遵守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空缺名额可依次补足或按规定调整计划。
3、提交签约人员名单及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市、县)确定并通知)。
五、福利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间纳入当地教学团队统一管理。 聘期内,按照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和标准支付工资,并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支付。 在职称评定、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他们在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特殊岗位教师的招聘、职前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 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并及时按照规定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教师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和薪资关系等调动工作,工作年限、教学年限连续计算。 工作年限和教学年限按照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时间计算。 各区(市、县)在办理调动手续时,不得对特殊岗位教师增加考试、体检等项目,调动后不实行试用期。 对重新择业人员,各区(市、县)要为其办理户籍迁移等事宜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协助。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厅发[2013]10号)和《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住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招聘特殊岗位教师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区(市、县)要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按照防疫相关文件精神强化防控措施、创新举措结合当前疫情和各地区实际情况,分级管控。 制定招聘办法,制定应急预案,扎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聘用合同时,合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应约定一年的试用期的权利和义务。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特岗教师上岗前的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开展特岗教师三年任用期间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创新型教师队伍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落实树立有德之人的根本使命。 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人数信息要及时更新,并严格审核把控。 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的准备和颁发工作。
各区(市、县)须于2022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2年新录用特岗教师信息录入。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 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 加强“特岗计划”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成绩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为“特岗计划”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特级教师给予表彰; 对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对不适宜继续任教的,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退,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特岗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确保特聘教师的报酬和聘任期限。 对编制等政策落实不力的县要及时督促整改。 同时,明年该县不再纳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八)特岗教师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贵阳教育信息网、地方教育部门、教育部网站。 “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保持沟通畅通。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课程,也不组织编写或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要求等问题,请致电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九)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办公室:0851-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391
云岩区教育局:0851-86510631
观山湖区教育局:0851-84119002
白云区教育局:0851-84607704
武当区教育局:0851-86410212
花溪区教育局:0851-83155059
清镇市教育局:0851-82522296
修文县教育局:0851-82371552
开阳县教育局:0851-87220021
息凤县教育局:0851-87728975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热线:13638505950 18608515603
附件1:
贵阳市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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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
2022年“特岗计划”运营方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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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教育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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