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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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教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纪律型隐形变异培训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型隐形变异培训防治工作。开展隐形变异培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全面规范我市校外培训行为。

其中明确指出:

防止在居民楼、酒店、咖啡馆等场所隐蔽进行非法培训;

明确禁止将房屋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校外培训;

依托楼宇管理人员开展网格化巡查,杜绝商业楼宇、出租屋违规培训;

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导师”等校外培训招聘要求信息;

禁止发布中小学生(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

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竞赛,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竞赛;

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导师”促销活动;

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与社会监督。

全文如下:

天津加强学科隐形突变培训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意见》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目隐形变异训练的预防和管理。 《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门类隐形变异培训的预防和管理,巩固校外培训管理成果,全面规范我市校外培训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纪律培训隐形变异预防和发现工作机制,依法落实工作。 按规定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活动,不断巩固主题培训管理成果。 2023年,全市基于学科的隐形变异训练问题预防、发现、排查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区域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完善,隐形变异违法训练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受控。 2024年6月底前,健全主体隐形变异培训防控长效机制,治理工作形势持续向好,彻底杜绝隐形变异非法培训,有效保障“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和防范体系

1.加强网格化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综合管理功能,将纪律性隐形变异培训防治管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 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压实保障责任,防止非法培训隐蔽在居民楼、酒店、咖啡馆等场所进行。 强化业主和受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校外培训,并依靠楼长进行网格化检查,杜绝商业违规培训建筑物和出租房屋。

2、加强现场管理。 各区要加强对隐患突变违规场所的排查培训,形成重点场所台账并动态更新,指导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

3.加强网络和广告管理。 加强对招聘网站、辅导网站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名师”等校外培训招聘要求信息。 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相关要求,禁止发布中小学生(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

4、实施机构提供担保。 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乡镇街道建立保障责任制度,明确各机构的保障责任单位和保障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存在以学科培训名义开展学科培训等违法行为。 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重点机构名单,防范违规行为。

5.积极引导转型。 加强对转制学科培训机构的后续指导,鼓励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实现转型发展。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下岗人员就业援助,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就业招聘,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防止个人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6. 关注关键实体。 密切关注托管服务、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传播等市场主体,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和检查力度。

7.加强竞争监管。 认真执行教育部等部门有关竞赛管理规定。 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竞赛,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竞赛活动。

8、规范管家行为。 禁止家政服务公司将校外培训纳入到家政服务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推销“家教”。

9.加强教师管理。 继续巩固有偿补课和非法收受礼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教育引导在职中小学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行为准则》。新时代》,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自觉拒绝付费补课和参加非法培训。

10.加强正面引导。 引导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和成才观,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生活。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非法校外活动训练。 通过家长会、家访、通知函、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学生和家长不参与、组织、支持非法校外培训。

11.加强预警提示。 针对隐形突变这一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和预警提醒,指导家长预防违规培训,避免损害群众利益。

12.发挥学校作用。 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促进正常应用打造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统筹校内外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各区中小学要全面了解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生自觉抵制非法培训。

13. 作为一个社区行动。 指导社区家长和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引导家长帮助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

(二)完善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训练和发现机制

14.加强检查。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双减”专项小组作用,健全多部门联合开展公开检查和秘密检查的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日间检查+夜间检查”、“联合检查+抽查”等形式,开展定期检查和检查。 各地区要重点关注商务楼宇、酒店、出租屋、自习室等非法培训多发的重点区域场所,紧扣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要时段,重点对机构和个人进行“一对一”“居家”培训。 教师、“高端家政”、“众筹家教”及各类冬夏令营,进行非法培训,针对3至6岁学龄前儿童非法进行科目培训,普通高中科目培训对违规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带薪补课等重点问题进行部署检查和专项治理,开展集中检查整改工作时。

15.建立关键台账。 各区要根据违规培训、投诉举报等情况,建立违规调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加强调查跟踪检查,定期进行“回头看”。

16.加强网上检查。 定期对违规行为频发的在线培训机构和实体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加强线索报告,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严厉查处针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在线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在线培训、境外在线平台为境内中小学生开展在线科目培训等行为。

天津市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管理 第1张

17.拓宽监管渠道。 进一步公开投诉举报热线、邮箱等信息,搭建“违规校外拍摄培训”平台,协调12345热线、信访、监管平台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与社会监督,用好校外培训的社会监督员等公共监督力量,营造群防群治的监督局面。

(三)加大隐形变异违规训练查处力度

18.加强证据收集和调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责任,把查处隐形变异培训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 加强调查取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加强对投诉举报线索的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健全隐形突变执法联动机制,及时讨论案件查办工作,形成案件协同办案和闭环管理机制。

十九、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科目中隐藏的变异训练问题清单,及时部署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科目隐形变异训练问题预警提醒、投诉受理、跟踪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 对违反法律法规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和个人,将按照“发现并查处”的原则,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 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打击力度,加强线索收集,对有《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定》所列行为的教师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市教委要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各区教育部门要及时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20.加强通报曝光。 各地区要密切关注隐形突变的关键问题,抓住关键节点,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公开揭露违规培训,不断强化警示震慑。 探索推广“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国家校外教育培训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高违法培训查处执法水平。 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处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10月底前)

根据本实施方案,各区教育部门将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做好部署动员。

(二)全面实施(2023年12月底前)

各区教育部门对学科领域隐形突变培训开展检查督导,组织集中整改,对发现的隐形突变问题坚决予以打击。 隐形变异非法训练情况得到良好控制。

(三)督导整改(2024年3月月底前)

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有效成效。 各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隐形突变训练防治体系建设、执法成果、先进经验、工作建议等内容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工作报告。

(四)巩固提升(2024年6月底前)

通过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全市主体性隐性变异训练防控长效机制得到完善,隐性变异训练得到彻底杜绝。

2024年7月起,各区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学科隐形突变防范管理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依法治理与疏导结合,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 各区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学科隐性变异训练管理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双层次方针”的落实。 “减持”是决策部署中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重要议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各项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

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科隐形变异训练进行日常监管; 党委政法委要重点把学科隐形变异培训管理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 网信部门重点强化地方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会同教育等部门对在线学科培训进行监管; 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和失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共享工作。 发布作品;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价格监管、广告监管,配合教育部门规范合同格式条款; 商务部门重点管理家政服务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对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对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受影响培训机构进行就业指导,规范裁员,为转移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体育、文化、旅游、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对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非学科培训机构进行业务监管; 妇联要注重家庭教​​育的协调和指导。

(三)强化监督问责

学科领域隐性变异问题的治理情况将作为评价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指标。 在“双减”机制协调下,市“双减”工作组通过适当方式对各区学科门类隐形变异培训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和我市实施细则。 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或者存在敷衍职责、不听指挥等不作为问题的地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

(四)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市级媒体和行业媒体的权威引导作用,突出新媒体传播优势,注重正面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学科隐形变异培训管理中的好经验和做法。 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平台,加大对违法培训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 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积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说服家长和学生坚决抵制科目隐形变异训练,促进家庭、学校、社区形成协同教育。

项目政策解读

一、制定《天津市加强隐形纪律培养和预防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随着“双减”工作的深入,“住家老师”、“高端家政”、“众筹私人家教”等隐形变异培训方式不断革新、不断变异,“双减”工作机制不断涌现。学科隐形变异训练的预防和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隐形变异培训防治管理,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全面规范我市校外培训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意见》, 《预防和治理学科隐形变异训练》由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个部门、市教委等十二个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根本任务加强立德树人建设,加强纪律隐形变异训练的预防和发现。 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培训活动,不断巩固学科培训管理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2.《实施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3年,全市基于学科的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发现、排查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区域协调联动的工作架构基本完善,隐形变异违法培训情况基本消除将得到有效控制。 2024年6月底前,健全主体隐形变异培训防控长效机制,治理工作形势持续向好,彻底杜绝隐形变异非法培训,有效保障“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组织保障四部分。 明确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加强网络和广告管理、落实机构保障、积极引导改造、盯住重点科目、加强竞争监管、规范管家行为、加强师资管理、加强正面引导、强化早期警示提示,充分发挥学校作用、发挥社区作用,加强巡查、建立重点账户、强化网上巡查、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取证调查等20项重点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强通报曝光。

四、《实施方案》印发后,如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学科隐形变异训练管理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部门之间的分工。 压实和强化各区相关部门在学科隐形变异训练预防和管理方面的职责。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 学科领域隐性变异问题的治理情况将作为评价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指标。 在“双减”机制协调下,市“双减”工作组通过适当方式对各区学科门类隐形变异培训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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