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源于1957年成立的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是全国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是高层次、综合性药学人才培养基地。 我校1995年获批建立(药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为培养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充分融合的复合型人才,2012年教育部、中国工程院联合批准我院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2014年起,我院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我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心/技术服务平台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技术服务平台7个,主办药学中文核心期刊2本、药学英文期刊1本,承担了大量涵盖科研成果药学一级学科项目较多,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为药学研究生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教室、学术报告厅、图书馆资料室、文体活动室、餐厅等教学设施配备齐全,充分保障了研究生课程教育和论文研究的有序开展。
我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导师团队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药学学科评估组成员、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特殊待遇的人员等。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津贴。 以及百余名新药审评专家和各级人才审评专家。 我校招收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方向)等学科方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400余人。
1. 培训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扎实具有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解决实际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 报名编号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5名(全部为统考考生)。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毕业的本科生在线教育。 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 逾期报名的,不再重新报名。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协调安排报名地点,答复考生询问、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网络技术服务注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办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成人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地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登记时段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截止后不得修改。
3、考生报到时只能填写我院的一个专业。 “所报考科系填写代码”必须按照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科室或系名称前的代码填写(例如报考“医药类”)备考科目填写“002”),“考试科目代码”栏中的专业课程也请按照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填写考试科目代码。 报名时只填写申请的院系和专业,不要填写导师姓名和研究方向。
4、考生应按照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分。 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在线验证考生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还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查的考生,应在报到期间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7、考生在选择填写申请表、选择报到地点时,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我院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 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我校官网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应聘者提供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必须准确,以保证沟通顺畅。 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管理部联系。
11、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名机构情况确定并公布。 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申请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名中心,并根据核查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照报名地点的规定配合收集个人影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5、候选人资格审查
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为申请信息符合教育部和我院申请规定的考生准备准考证信息。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不予参加考试。 我院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考生资格等原始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随时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复试、录取、学籍资格。
6.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七、初审和复审
1、初测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预考科目:药学专业每个专业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一)、专业基础综合三个预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
3、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英语(1)由教育部教育考试局统一,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由我院组织。
4、各考试科目初试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课
12月23日下午英语(1)
12月24日上午综合专业基础知识
5、根据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考生应在答卷封线外或答卷指定区域内作答。 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作答,不得在答题纸或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写在草稿纸上或超出规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回答问题时只能使用相同类型和颜色的笔。 请考生不要在试卷上写下与答案无关的内容。 阅卷过程中,我校如遇到上述异常问题,将根据情况向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6.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我校自主确定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历要求在本单元进入复试。
7、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均在复试时进行,由我院组织。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复审采取平衡的形式,平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所需材料等,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另行通知。 请关注我校官网(网址:)招生信息栏目相关信息。
九、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入场
1、我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上海市教委补充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选和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5人,根据考生报到情况,可进行专业调整。
2、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会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3、考生只能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书。 考生一经确认录取,不得填写其他选项或接受其他类型的通知。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致函考生所在单位转交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和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状况。 信函提交的候选人实绩材料须加盖候选人个人档案或者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5、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并取得学籍。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 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其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有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录取资格; 本科应届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届时即可毕业。 入学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其入学资格无效。
七、凡被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 对不合格的考生,将予以审查,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8、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不能按时调入我院或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9、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只有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并完成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的考生,才会发出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住宿、福利等
我院硕士学位学制为三年,分为课程、科学研究、论文研究和写作。 我院非定向硕士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按学年收费。 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学金制度。 非定向硕士学位奖学金为每生每月1500元,奖学金种类多样。 对于非定向硕士生,我校将根据其申请安排住宿。 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在我校的研究生还可享受其他福利或补贴,如医疗保险、非定向研究生高温费、工作日食堂免费早餐和午餐(不在总部的培训点也提供餐费或餐费补贴) )等,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和福利制度帮助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专业和研究方向不同,我院培养点有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国家先进药物制造工程研究中心(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上海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信息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等。以上培训点如有调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10. 其他
1.硕士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有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方自主选择就业。 所有应聘者必须认真、真实地填写就业信息,报名期满后不得更改。
2、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须从原工作单位辞职,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至我校。 寻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单位和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按照定向协议进行就业。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考生因此而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后必须在我院全日制学习和开展科学研究。 其户籍、档案、人事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一律不转移到我院。 我校不承担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福利、医疗费等,也不为研究生提供宿舍床位,也不发放助学金等福利补贴。
4、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考试大纲请查看我院官方网站。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不实,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同时,对报名、考核过程中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政策相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7、考生报名和复试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5901
11.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管理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
邮箱:yangqian46@sinopharm.com、zhaokun@sinopha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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