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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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级别: 本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稳定、规范、安全,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办法法规。

第二条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 是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流大学。 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有着120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学校现有25个专业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 拥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和93个本科专业。 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属高校强特色学科4个,省属重点学科14个。省属大学。 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4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培训班;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视频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项目1项、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中青年专家1人有突出贡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 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7个,省级教学团队15个,省级品牌专业专业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 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 有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个,省级名师25人。 近年来,学校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 化学、植物学、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2015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典型高校50强”之一; 2016年,被认定为“首批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大学”; 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学校,被评为“河北省首批创业就业创客空间”; 2019年被评为“河北省‘大众创业’示范基地”。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生监督电话为:0311-80789855。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科、专科招生规定,讨论决定本科、专科招生重大事项。 学校教务处负责本科生、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招生计划5880人,专科招生计划5880人。学院招生计划350名学生。 本科生中,国家特色项目132人,地方特色项目156人,优秀教师项目185人,河北省公立教育师范学校500人,中外合作办学60人,优秀教师50人。在初中和高中课程中。

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规定,结合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质量,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区域流动情况、考生对学校专业的看法等。 根据项目(类别)认可程度等因素,制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类别)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经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招生考试机关向社会公布(自治区、直辖市)。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额1%的资金,用于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在线生不平衡情况。 )并确保被录取的候选人有平等的机会。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训类别

第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 2022年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自由转专业、审核后转入”改革。 具体招生专业(类别)以考试要求为准,各招生专业(类别)详情请参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栏目()。转专业和转专业按照学校《河北师范大学专业培养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入学与申请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关于加分、优先录取和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规则和报名比例要求,优先考虑第一志愿(顺选或并列选拔)考生。 当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足时,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征集志愿者)。

第十一条 入场规则

1.进入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专业(类别)+学院”志愿模式省份的考生,按入学成绩录取。 若考生入学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

2、进入已实行“高考专业组”志愿办法省份的考生(含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科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自治区),将根据申请成绩进行选拔。 根据安排,同一申请组内的专业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果考生申请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按上述规则录取专业(类别)后,如有专业(类别)未满的,学校将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根据其个人情况进行重大调整的考生进行重大调整录取。分数。

3.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文、史、理、工类考生,根据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按专业喜好1:1范围录取”。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招生办法

1.河北省招生的艺术体育类专业

(一)音乐舞蹈、舞蹈表演、美术、设计、书法、体育、专科音乐教育等本科专业

认可相应门类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认可各专业门类并行志愿备案规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评价【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按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

认可相应门类高考成绩,认可各专业门类并行志愿备案规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评价【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按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合考试成绩得到认可,本专业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得到认可。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录取。

2、招收省外学生的艺术体育类专业

(一)音乐舞蹈、舞蹈表演、美术、设计、体育专业

我校认可相应省份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认可各省备案规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评价【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按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福建、河南招生。 我校承认相应省份指导统考或联合考试成绩,并认可各省份的报考规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评价【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按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在山西招生。 我校承认山西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承认山西省该专业报考规则。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在内蒙古招生。 我校承认内蒙古艺术学院考试成绩,并承认内蒙古专业备案规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评价【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按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在山东省、山西省、甘肃省招生。 我校承认相应省份该类专业的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及报考规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名,择优录取。

三、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程序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所在的地方。 详情请参见《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体育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4、本科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优秀教师专项、河北省公办教育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初高中计划、新疆高级班、预科转学、招生规定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课程按照教育部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申请条件

1、外国语言文学、西班牙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类考生,俄语专业招收英语、俄语类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类考生- 语言候选人。

2、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5厘米及以上,女生165厘米及以上;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生160厘米及以上;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厘米及以上,女生158厘米及以上。

3、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要求考生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必须通过所在省份参加专业考试时组织的航空专项体检;

(二)未参加航空专项体检的考生,参照当年高考体检表。 详情如下所示:

男生身高须在175厘米至185厘米之间,体重90公斤或以下; 女生身高必须在162厘米至175厘米之间,体重72公斤或以下; 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4.7,无色盲、色弱; 言语清晰,无口吃、短舌现象; 听力正常; 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变色; 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距膝盖10厘米处;男生:双臂半袖以下); 全身无纹身、无吸烟疤痕、无自伤疤痕;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种慢性病。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学科、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主持艺术类、设计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录取控制线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考试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

美术、设计、音乐舞蹈【声乐、器乐考生招生】、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排(省外招生)、播音主持艺术(省外招生)、航空服务艺术及管理【校企合作】(省外招生)专业采用统一考试(联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目、批次的专业资格线学生所在地的中央政府直属机构; 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招生)专业采用我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本科学历; 播音主持艺术(河北省招生)专业采用我省播音主持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本科学历; 书法专业采用我省书法专业校际联考成绩,要求本科学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河北省招生)采用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际联合考试成绩,要求达到本科资格。

5、体育专业要求考生统一体育考试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学科类别、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生物科学、生态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药学、科学教育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7.本科音乐舞蹈【器乐】专业仅招收钢琴、手风琴、二胡、竹笛、古筝、唢呐、笙、扬琴、琵琶、民族打击乐(排鼓、堂鼓等)、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低音)、单簧管、圆号、长号、长笛; 专科音乐教育【器乐】专业只招收钢琴、手风琴考生。 招生乐器种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关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8、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总函[2013]10号,批准文号:MOE13UK2A20131408N),采取“3+1”人才培养合作模特,前三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每年学费18000元; 学生必须在第四年完成规定的学分并进入斯特灵大学(2024年入学时按照英国国家标准收取学费)。 翻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不得转专业。 入学前须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第四学年到国外合作大学学习。 申请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9、“初高中计划”(“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是学校与新南威尔士大学、麦考瑞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澳大利亚中外学分互认。 学生在河北师范大学学习的前两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 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三年和第四年将前往国外合作大学学习。 被“初高中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入学前须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第三、第四学年到国外合作大学学习。 学生需每年向河北师范大学缴纳学费(河北师范大学的学费须在两年留学期间正常缴纳)。 在国外大学学习、交流期间,学费按入学当年外方规定的标准收取,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学生需分两期缴纳项目管理费、衔接课程费、项目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43000元/生,其中第一学期入学当年10月1日(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费用均不予退还); 第二次,在获得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15000元/人(如未能获得学习签证,费用全额退还)。 申请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10、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申请要求可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通知》(教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关于取消招生体检中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实施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学校不得招收学生”、“学校相关专业不得招收学生”,学校和相关专业均不招收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各专业学费详情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待定专业学费标准由省物价部门批准。 本科生住宿费标准为600-800元/年。

第十六条 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绩批行飞[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实行不超过10%的学费上涨政策。学费。 根据办学成本和学科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会计、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确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15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10个专业% 学费上涨政策落实。 即汉语言文学、历史、会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英语、数学及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学费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划入“专业类别”的优势专业第一学年学费为该专业类别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 从第二学年起,学费上涨10%; “专业招生”中优势专业的学费将根据在校学习期间加收10%的学费政策。 各专业(类别)学费最终以学校财务部门公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小学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音乐教育专科学生在附属民族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街356号)学习。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 新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19条如果一名学生在学校指定的时间限制内满足其专业的毕业要求,则Hebei师范大学将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并获得州认可的学士学位(初级)学位证书(初级)学位证书(证书类型是一般高等教育文凭)。 );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人将获得Hebei师范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20条国家和学校拥有奖学金,赠款,学费和临时艰辛补贴等资金计划。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原产地申请学生贷款。 该学校每年都设立了锻炼职位,并分配特殊资金以支持家庭财政。 很难帮助他们成功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21条候选人可以对学校的录取政策和发展状况有深入的了解,并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录取咨询和录取查询。

学校网站:

入学网站: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入学咨询热线:0311-80786666

入学微信公共平台:hebei师范大学录取(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共帐户”功能,搜索和“关注”)

标签: 招生 录取 高考 专业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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