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出炉啦!

91百科网 80 0

博士招生简章已出炉!

小天就带到这里给大家看看!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涌现的招生考试制度,天津大学全面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查”制度。 招生简章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二)报考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并达到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术水平。 报考硕士学位同等学历者,须提交所申请专业所修读的硕士课程证明(包括所有必修课程和成绩合格的学位课程),并提供第一学年证明他们所申请的专业或类似领域的作者身份。 在我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和其他专业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且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非在职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在职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即专家推荐信)。

(六)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必须遵守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附件9)。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评审阶段。

二、学习期限及学费

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至4年(具体学制参见所申请院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学费为每年1万元。

3. 奖学金、助学金

我校建立了多元化的博士生奖励资助制度,包括博士生资助制度和博士生奖励制度。 主要奖励资助项目如下:

类型

项目名

配额

评论

资助体系

助学金

≥39000元/年(A)

分为三类:A类、B类、C类

≥33000元/年(B)

≥27000元/年(C)

援助基金

总计500万元

每月140-500元不等

扶贫基金

总计200万元

研究生助教基金

约200万元

每月有300元、600元、900元三个级别。

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预计总金额新台币300万元

奖励系统

国家奖学金

3万元/生

奖学金

18000元/年

拨款比例10%

10000元/年

拨款比例70%

特别奖学金

国家、天津市各行各业、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近百项,奖金总额2322万元。

此外,我校还开通了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果招生过程中有最新政策出台,将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实施细则请参见当年学校下发的文件。

4. 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流程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A 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分为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2月25日。

注册过程:

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一招生全日制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信息。 申请前,可查询2020年博士生招生目录中所列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0年博士生导师查询系统)。

特别提示:

(1)上传照片应为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 建议像素宽150*高210,照片大小不超过20k(推荐搜狗高速浏览器)。

(2)网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及拼音、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将影响录取。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初审阶段通过报名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点击下载)格式要求将下列材料(2)-(12)项依次转换成PDF文件,上传至天津大学登记系统。 上传的证书、文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内容必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生报名表

该表格由注册系统生成。 初审通过(个人身份为“合格”)并付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 在相应栏目签字并办理审批手续,提交现场确认。

(2) 申请信(Cover Letter)

(三)简历(附照片)

(四)申请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模板见附件1)

研究计划应包括所要研究的科学问题、现有基础、基本思想、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

(5)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

(6) 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已获得国外大学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七)硕士课程成绩单

须提供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八)硕士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导师、论文摘要和创新点总结。

(九)现有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参与科研项目等; 获得与申请博士学位相关的各种奖励证书。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或出国留学经历证明等

(十一)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见本手册第1、3条)

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以及所申请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两篇(我校认可的核心期刊)。

(十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能力证明材料

(十三)《专家推荐》

须下载一份空白《专家推荐信》,并请至少两名专家按照学院要求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名应为候选人的硕士生导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以上),并有推荐人手写签名,密封于信封后,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上签名(模板见附件2)。 (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页面查看)

(二)师生资格审查及互选

考生可以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 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按照招生规定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经申请人主管同意后在系统中确认。 审核结果分两批公布(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反馈给考生。

初审通过的考生(个人身份为“合格”),请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和复试费共230元。 未成功缴费的报名将视为无效。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于2020年3月5日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号教学楼B区一楼大厅办理面试——现场确认程序。

上述材料全部原件用于查阅,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纳入个人档案。 它们必须为 A4 纸张尺寸或复印在 A4 纸上。 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 》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活页夹固定,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装订。

现场确认合格后,学校将颁发《资格证书》,您可以凭此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考试和综合考核。

B审核阶段:

(四)多重评估

主要分为外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1、外语考核方式:

根据各学院招生程序,需要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需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 被定义为“不需要外语测试”的考生无需登录平台。

外语考试时间:2020年3月6日

外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考试证明》

外语考试规则及模拟样题:点击查询规则链接; 单击查询示例问题链接

注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考试合格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外语考试。

2、综合评价方法

按照所报考学院制定的学院及学科综合评价办法执行。 请查阅各学院招生程序(详见附件9)。 各学院综合考核安排由学校于2020年3月3日前编制完成,并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 请及时查看。

报考硕士学位同等学历者,专业考核合格后,安排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附加考试。 满分为100分,成绩必须达到及格线。

C入学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重评估结果,我们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根据考生报考意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拟录取信息将向社会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向社会公布的候选人,不予录取。 公示期满后,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再变更。

招生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薪资关系等转至天津大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有双向选择和独立职业选择权。

(2)全日制博士生:考生在迎新单位留下人事档案、户口、薪资关系等。 迎新单位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 毕业后,按协议聘用。

教育部另行列出的其他专项规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通过直博、硕博联合、校内普招、导师组计划招收的博士生纳入各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总数。

5、监督机制

成立了两级校级督导组和博士生招生督导组,对博士生招收选拔全过程进行督导和督导。 在报考及审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报考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被永久取消资格。 已被学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或导师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 投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 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院级处理结果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天津大学提出投诉。 向纪检监察部门申诉。

受理电话:022-27401195; 录取邮箱地址:tjub27401195@126.com

六、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考生户口迁移属于自愿。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天津大学将继续在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2020年,详情请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三)除理学院、教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地表系统科学研究所外,我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全日制博士生进行定向培养。

(四)定向培养招收博士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录取学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

(五)应届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原定向培养硕士生、履行合同服务年限的在职员工,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该申请将无效。 或取消入场。

(六)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招收博士生。 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海外学位获得者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8)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和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 如果您取消报名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九)各学院招生简章中引用本简章内容的,以本简章为准。

(十)本简章适用于所有通过普通招聘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工程博士学位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11) 请仔细阅读本手册。 注册成功即视为了解并遵守本手册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手册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学院制定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如政策发生变化,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7. 沟通方式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 邮政编码: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亚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兴孙楼)A305室; 邮政编码:300350

标签: 报考 博士 招生 学位 硕士

发表评论 (已有38971条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