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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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01 报名号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2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拟录取学生数中包含免试保送生数。 各专业考试录取人数及推荐免试人数仅供参考。 招生阶段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正式公布的计划人数、实际保送、免试人数、生源、考试成绩等情况进行调整。

我校2023年可招收保送生的硕士学位专业及招收学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3届校内、校外硕士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均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

02 学习方法

我校2023年招收的硕士生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夏季集中攻读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半全日制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仅招收“定向就业”招生类别学生。 有定向就业(全日制、兼职)的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03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均可毕业当时的本科生。 考生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自毕业至2023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视为同等学历至本科毕业生。 申请考试。

报考与学士学位同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在相当于本科论文级别的学术期刊或学校教务部门发表的文章原件(不分学科、专业)他们正在学习(或学习)的地方。 颁发通过本科课程(6门或更多)的成绩单以供进一步学习(或出席)。

(四)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笔记:

①申请在校研究生的,须在申请前提供所在学校的同意证明,并在入学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②现役军人申请硕士学位必须遵守军队有关部门的规定。

5、报考法学(非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申请条件一、二、三、四的要求。

(二)报考前所修专业为非法律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专业【代码0301】法学类毕业生、法学专科毕业生、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等形式不允许参加考试)。

六、报考法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申请条件一、二、三、四的要求。

(二)报考前所修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

七、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类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申请条件一、二、三的要求。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八、报名参加个人考试的考生:

(一)申请条件:

①满足申请条件1、2、3的要求。

②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2名。 回到原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具有突出专业技能的人员。 经应聘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返回原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 。

(二)招生名额为5人。

(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名网址。 在其他报名网站报名无效。

(四)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自考考生”的专业方可申请自考。

(五)我校自主考试考生有单独的复试分数线。 取得复试资格的个人考生将与其他统一考试考生一起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 学校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否则报名不予确认。

九、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时间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三级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校生、新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就读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在校生、在校生、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6人(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04 报名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名条件,并确保完全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复审阶段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者缺一不可。 考生须于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期间报名(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名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和报名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并持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学期注册须持有学生证)、网上报名号等材料在网上查询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防范措施:

(一)考生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与报名考试时填写的身份信息(包括申请学历时所用的身份信息)一致。资格); 考生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须根据变更后的考生身份信息填写最终身份信息,并向报名中心和我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后及报名前,考生不得更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在线确认时必须确认认证报告并提交考试中心审核。 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申请地点选择如下: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到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申请我校独立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中心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其他往届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硕士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相关具体规定)。要求由当地省级教育部门确定(由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拟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地点的考生,须仔细阅读2022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师范大学报考地点公告》,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才可以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名网站。 如考生因不遵守公告要求、选择错误报名地点而无法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05考试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考生应于考试前十天左右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

1. 初步测试

(一)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审具体地点由报名中心统一安排。

(二)预审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初审方式均为笔试。

2.重新测试

(一)复试时间约为2023年3月-4月,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审内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③专业科目考试(包括必要的实验操作、计算机操作或专业技术等)和专业面试;

④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参加第二外语听力、口语考试;

⑤ 报考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考生[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律)、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除外]须额外修读与本科毕业生相关的本科课程。所申请专业,笔试科目不纳入考试。 不到两扇门。

(三)复验方法、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别化复试,进一步考察学生的基本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复试差异率以及初、复试成绩权重在复试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情况确定。

综合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6 调整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整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服务系统填写转学申请。

我校各招生部门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转学生; 自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复试成绩及相关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转学。

07 入学

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硕士生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首都师范大学。 户籍可自主选择是否转入首都师范大学就读。 毕业后,就业将基于学生和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 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籍不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实行定向就业合同聘用。

所有寻求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作为研究生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和所在单位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考生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体检将在入学时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录取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审核,包括新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符合申请条件(含推荐学生)的,一经核实,将随时进行审核。 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08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学金项目

一、学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学制大致如下表所示。 学费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开始前缴纳。 2023年学费如有变动,我们将另行通知。

2.奖学金项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09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2022]3号)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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