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条件
凡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具备基本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含五年)内,不得注册登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编造虚假账目,隐匿、故意毁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担任会计职务的,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0:00至3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20日。
网上报名网站为自治区财政厅网站()。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注册。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信息确认点,完成信息确认、缴费等相关手续。
(3) 注册信息确认点设置
各地、州、市要合理设置登记信息确认点,每个县、市至少设立一个,登记信息确认工作统一在互联网上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
会计资格考试将于2015年4月8日开始,3月30日起,考生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安排。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延期考试。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要求,“会计资格考场应当配备身份识别设备、监控设备和其他必要的防舞弊设备,防止舞弊行为”。考试作弊、抄袭等。” 自治区会计专业考试考场已安装身份识别设备,并全程监控。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3. 考试科目及题型
自治区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颁发的全国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题库统一命题。
4.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书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是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发布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指导书籍《金融法律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自治区财经网-会计事务专题-执业资格栏目有视频介绍会计电算化考试科目的会计实践操作环境。 考生可以下载观看。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可自愿购买考试辅导书籍。
五、资质要求及证书申请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通过财务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考试,方可申领会计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在6个月内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收费标准
自治区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信资费字[1998]37号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每人30元。
201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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