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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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河南财经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地处中国腹地,九州要道,北临黄河,西接嵩山。 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权优先项目。 单元。

学校始建于1948年,现有郑东校区、文北校区、文南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000余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 图书馆文献资源总量1102.6万册(种),其中纸质文献258.85万册,电子资源843.7万册。 校园一年四季花木茂盛,绿草茂盛,环境优雅,风景宜人,教学科研设施齐全,文化氛围浓郁。 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100余人。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人。 还包括“四批”人才、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省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6300余人,研究生2600余人。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哲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26个教学部,66个本科专业,包括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系统科学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包括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含物流工程与管理)、体育、翻译、旅游管理学、艺术学18个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包括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律、市场营销、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经济统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统计学、工商管理等13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 现有《国际空运出口通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统计思想与学科》《前沿》《外国法制史》三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 “大学美育”MOOC被中宣部“学习强国”、河南学习平台采用。 全国400多所高校40万余名学生将其作为选修课。 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走在全国高校前列。 “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应用经济学”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科(群)。 学校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城乡规划、中国古代文学等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2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

学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机构,产出一批原创性、标志性、前沿性研究成果。 学校现有政府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河南省城乡协调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现代服务业协同创新中心和河南省经济研究中心等21个省级智库和研究基地。 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近20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近千项;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取得突破; 发表学术著作50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80余项。 。 学校教师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担任地方国家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每年为社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起。 《经济经纬》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扩展期刊》和《影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源期刊》《全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优秀期刊》。 学校积极发挥学科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全方位服务“两个保障”“十项战略”,成为“人才库”和“智库” “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教育向外界拓展,与美国、英国、俄罗斯、爱尔兰、加拿大、意大利、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泰国、塞尔维亚等国家的大学和文教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学校加大访问学者派遣力度,积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出国(境)学习,提高教师国际化水平。 建立国际科研合作平台,促进学科创新和人才引进。 积极引进海外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学校新文科建设,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

目前,全校师生秉承“广泛沟通、坚忍不拔、长远发展”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落实学校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名校、制度治校”的方针,努力建设具有国内地位、国际影响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文化大学”战略特色鲜明!

招生概况

1. 报名号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余人。 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含总计划和“退役军人”专项硕士招生计划)将根据2023年全国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申请情况动态调整。

二、招生类别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 培训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扎实具有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四、申请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应聘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届时可毕业为本科生。 考生在入学当年(2023年9月1日)入学前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3、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毕业至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视为作为本科生。 具有同等学历毕业者,可申请攻读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 原则上,相同学历的跨专业申请(审计(025700)、法律(非法律)(035101)、农业(0951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 、旅游管理(125400)不予录取)、项目管理(125601除外))。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并提供相应书面材料方可注册。

第二条 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学位招生考试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报考法学(非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035101)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规定。

2、申请前所修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形式为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等)不得申请。 申请)。

(二)报考法学(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035102)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规定。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的形式可以申请),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以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

(三)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已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院校学历或相当于大学学历的大学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考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规定。

2、申请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类似专业,或具有计算机、数学等专业背景。

第三条 同等学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军事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第四条 我校原则上只招收以在职就业为目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五条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时,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招生单位的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 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我校。 现役军人报到时须提供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公章的《同意XXX同志申请河南财经大学全日制/兼读制硕士学位的说明》。 考生报考研究生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如因上述原因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录取、录取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事宜

请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了解申请流程,明确自身责任。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照所在省、市或报名中心的公告,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申请信息并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缴纳报名费按规定收费。 报名费缴纳办法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办法执行。 详情请参见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流程:

预登记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站地址:,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执行。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网站公告以及我校招生简章和目录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学习状况,提供真实材料,并记住网上报名号。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自行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仅填写我校一项专业。 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考试成绩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学生空缺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独立并行填写多项调整申请。

(二)具有同等学历申请者,应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励和处罚。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普通、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奖惩情况。 处罚。 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报名期间,网上核实考生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可在线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还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五)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普通本科生、在校生、新生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大学生退休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学、入伍、退休等相关信息。

(六)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除推荐考生外)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出重新申请。 网上确认表、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公告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并根据核查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 申请中心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检查。

3、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河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士 考生 招生 报考 学位 第1张

5、考生应按照报名地点的规定配合收集个人影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不予参加考试。

学籍和学历以教育部学籍和学历数据库为准。 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码等“不匹配”或“不唯一匹配”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复试、录取。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步测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各初试科目考试时间详见“招聘网”。

2、考试前十天左右,考生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见照网”通知为准。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色

印刷在纸上,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正面和背面。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验:

1、复试方式、时间、地点、方式、科目及成绩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所有复试工作一般在入学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复试时,须额外选修至少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 附加考试方式为笔试。

3.我校不接受专项复试申请。

八、调整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申请转剂偏好。

9. 体检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10. 入场

根据国家下发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素质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心理健康状况。 考生在考试中的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招生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不在求职的硕士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因此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新生应按时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有正当理由并持相关证明请假。 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审核期间新生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向全校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要自觉树立遵守纪律、诚实考试的意识。 初试时,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的考场规则和考生在招生单位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不得泄露、传播复试内容提问应当在复审工作完成之前进行。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 对在职候选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内处分或政治处分; 对考试人员,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包括推荐、开除学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入学、学籍资格。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相关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参考为了他或她未来的进一步学习和教育。 就业的重要参考。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 硕士生毕业后将回到定向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硕士学位毕业生毕业时,采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拔”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 我校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现役军人申请硕士学位,按照军队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3. 学术学费

教育制度,教育体系: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125601)除外)学制为3年。

(二)全日制MBA修业年限为2年,在职MBA修业年限为2.5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3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的学制为3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的学制为3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25601)修业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125601)修业年限为3年。

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个别专业除外)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

14. 训练营

MBA学生在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培养,其他专业(类别)硕士生在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培养。

15. 奖励和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所有纳入学校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并补贴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费。

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并通过新生入学资格考试并取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平均分配。

(二)学术奖学金:

1、学术奖学金级别:一等12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4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根据省财政拨款情况确定学术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研究生数量分配名额。

(四)其他奖励: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科研奖等

(五)“三助理”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是指学校从研究生中聘任研究助理、助教、管理助理。

2、资助标准为:获得“三助”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十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关注河南财经法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网址:)。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类信息均在本网站发布。

(2)如果上述录取政策和程序与教育部和相关国家部门颁布的法规不一致,则应根据教育部和相关国家部门的法规实施它们。

(3)我们学校的研究生录取咨询电话号码是0371-85960212。

“河南经济学大学和法律大学的录取目录,硕士学位学生于2023年”,“河南经济学和法律大学的2023年2023年录取指南,建议未经考试的建议硕士学位学生”“亨南经济学大学和法律的2023年2023年2023年硕士学位硕士学位招生考试考试考试初步考试参考书籍“请登录到河南财政大学和法律,请查看该大学研究生研究办公室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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