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核申请
考生对高考成绩有异议的,须于6月25日至26日携带身份证和普通高考准考证到高考报考的县(市、区)招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分数审核。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县(市、区)招考办公室统一印制的《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
未按规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省招考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考生的高考成绩复核申请。
2. 审核内容
考生可申请审核科目是否为自己的答卷、考生答卷上的手写姓名与准考证号码是否与条码相符; 是否有漏评,子题分数是否遗漏,各子题综合分数是否与提供的分数一致,以及各科目总分是否有错误。 考生不得检查答卷,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3.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6月28日下午到县(市、区)招考办公室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要《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通知书》,请到所在地县(市、市)7月1日后,区)到招生考试办公室领取。
审核结果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审核通知》为准。
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记者:明绍庚
文章来源:
91百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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