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学士转学”考试时间公布
截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
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2023]15号) 《江苏省“江苏省专科升学本科”选拔考试》(苏教教[2019]6号),为开展选拔优秀专科生转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习工作我省2024年大专转学(以下简称“专科转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来看看——
一
主办机构和项目
1、2024年“保转学士”计划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2、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职院校(专科)退役军人免试招收工作。
3.在巩固扩大脱贫成果过渡期,继续安排适量“转专”专项招生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地方高职(专科)毕业生。
4、省教育厅对各学校报送的计划进行审核并下发。 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特殊教育转学士学位”计划制定招生简章。 宣传册应当载明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学地点、学费、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颁发、咨询举报热线等内容,经学校审核后公开出版。省教育厅对考生进行考试。
二
评选对象及方式
1、评选对象分为三类。
(一)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省内各普通高校招生的专科三年级学生(含毕业生自主招生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春季招生全日制社工学历教育);
(二)经设区的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全省各学校五年制高职学校五年级学生;
(三)江苏省招收普通高职(专科)(转五年制高职后)在校期间、退休后返校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制高职为五年制在校学生),以及当年从江苏省入伍的普通高职院校(专科,含五年制高职)毕业并退休一年内(含在职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退休院校“特转本科”招生军人由我省相关院校未经考试。
2.以上三类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式:普通高职(专科)“转本科”学生通过全省统一考试选拔; 高职院校(师范院校)五年一贯制“转本科”学生,由学院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布。 退役大学生、军人免征文化考试,必须参加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试。 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布。
3、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全国赛二等奖。2022年、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023年江苏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全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创意组仅限项目负责人或前3名团队成员中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团队前3名成员及股权核心成员)可考入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攻读学士学位”考试。 比赛时间晚于转学入场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三
全省统一考试选拔报名、志愿者表格及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 定于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军人报名定于2024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
(二)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为合格)。
3.注册资格审核。 普通高校专科转学士学位考生的报到手续由所在学校组织办理。 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
4. 自愿填写申请表。 2024年,“专转本”招生流程将根据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偏好。 考生可根据专科阶段的学习状况,按照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保送学士学位”选拔考试专业类别选择相关专业。 每个学生最多可以申请8所院校的8个专业。
5、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及分数由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理论230分(其中基础专业理论150分)组成。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 专业综合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是按照本科招生专业类别要求在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2024年,电子信息和音乐两大品类将继续作为试点。 笔试主要针对专业基础理论,现场测试主要针对操作技能。 现场测试计划将另行公布。
“专升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生考试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办法执行。 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和指导。 。
四
入学及培训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省教育部门将按照专业类别和统一考试科目划定录取资格线。 相关本科院校将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学生。 省教育厅将负责组织招生和监督工作。 不符合接收院校专科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专科转学士学位新生持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本科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注册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接收院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3、专科转学士学位学生入读本科三年级。 接收院校将为“保转学”学生单独开设班级并制定单独培养计划,学生不得转学。
4、专科转学士学位学生的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的学费相同。
五、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科”工作,根据“专转本科”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
学籍、学历管理及就业
1.接收院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对专科转学士学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注册。 “转专业转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得改变专业或学校,毕业证明内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2.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专科院校转本科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专科转本科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
六
加强组织领导
1、高等学校是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负责主体。 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巩固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积极做好学校宣传、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 “特转本科”政策。 学生所在学校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注册、资格审查、考试报送等工作。 考试中心、院校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相关保密规定,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和为考生提供服务,确保考试安全。
2、“特转本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选拔方式、公开选拔结果。 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管理,严明考风和考试纪律,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接收院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省教育厅将加大招生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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