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在职人员2人
招聘职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25日
报名方式:通过EMS邮件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题型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交流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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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港口生产发展的需要,厦门港务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招聘工作人员。 参加考试。 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的注册将通过 EMS 电子邮件完成。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7日 - 2022年3月25日
报名时间以EMS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 邮寄地址
收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799号; 收件人:综合部钟晓慧。 收件人电话:0592-6894592(此电话仅用于快递); 邮政编码:361026。
(三)注册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原件(附件4)、近期正面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3、遵守积分优惠政策的证明。
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四)应聘者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简章和应聘须知,并仔细核对岗位招聘资格,确认符合简章和应聘职位条件后方可提出申请。 还应当核实其注册资格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负责任的。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资格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结果将在厦门港务局网站()上公布。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者招聘应取消该职位。 因特殊情况需要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另行公告。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领取入场券:
详细领取方式请登录厦门港务局网站()。
2、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厦门港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补充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22年3月)》(附件1)
3. 申请须知
《厦门港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补充人员申请须知(2022年3月)》(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须知》)是本手册的组成部分。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遵守。 。
4. 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问题有主观和客观之分。 笔试的主要内容是该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测试持续2小时。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门票。 笔试时请正确填写(涂)准考证号码,否则按“0”分。
2、符合笔试加分要求的加分对象、加分积分及所需证明材料详见《申请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试卷成绩+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审查
从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应聘者中,按照该岗位拟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通过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及其他事项将在厦门港务局网站公示栏()另行公告。 无故缺席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现场收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日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录用候选人人数之比等于或低于1:1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应为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评委进行现场评分,主要考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厦门港务局网站()考试信息公告。
(四)综合总分
总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位数)。 总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2)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
(三)面试成绩仍相同且符合国家、福建省、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 没有优先候选人的,考生可以签字同意,采用简单的方法自行协商一致确定最终体检人选,也可以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进行重新面试,候选人复试成绩较高者将进入体检。
5、体检及检查
在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被招聘担任该职位。
体检合格者纳入考察对象。 检查由主管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告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港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7. 补充
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且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写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该职位笔试的。
面试后、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前,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者放弃任职资格等情况,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填补该职位(每个招聘名额只能填补一次,拟填补人员也只能填补一次)如应聘者自愿放弃替换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实施替换的,招聘不再顺延)。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将意见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招聘审批手续的人员,因拟聘人员放弃、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产生的空缺,不再填补。
八、聘用程序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包括个人人事档案)。公示期满后5个月。 由于情况确实特殊,如无法在上述时限内提供完整信息的,经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并书面承诺后,可以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诚实信用地提出申请。 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监督工作由厦门港务局直属纪委监督(电话:0592-265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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