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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中心设置
红河考区考点设在蒙自市和建水县。
蒙自市考点有:红河健康职业学院、红河州健康护理学校、红河州第一中学、蒙自市第一小学、蒙自市第二小学、蒙自市第三小学、蒙自市银河小学。 、蒙自惠民小学、蒙自团结小学、蒙自一中、蒙自二中、蒙自三中、蒙自四中、蒙自实验中学、蒙自市共有17所学校在市职教中心、蒙自五中、蒙自山师华清中学。
建水县考点有:建水一中、建水六中、建水建民中学。
考点学校详细地址及地图指南
1.红河健康职业学院
具体地址:蒙自市文澜镇银河路小辛寨水库旁
2.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3、红河州第一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以南滇南绿洲项目内
4.蒙自第一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人民东路12号
5.蒙自第二小学(原蒙自第二小学南湖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桂林街34号
6.蒙自第三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新村北路51号
7.蒙自市银河小学(原蒙自第二小学银河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启文路北段(兴盛路国家交通局旁)
8.蒙自惠民小学(原蒙自第二小学惠民校区)
具体地址:回民路汽车城南段
9.蒙自团结小学(原蒙自第四小学)
具体地址:蒙自(红寨)金华路南段
10.蒙自第一高级中学(原蒙自一中凤凰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延伸段(蒙自职教中学旁)
11.蒙自二中
具体地址:蒙自市南湖南路7号
12.蒙自三中
具体地址:蒙自市金华路与观澜路交叉口
13、蒙自四中(原云南师范大学蒙自附中)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与天马路交叉口
14.蒙自实验中学(原蒙自文澜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南湖北路3号
15.蒙自职业教育中心(原蒙自职业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南段延长线(蒙自一中对面)
16、蒙自五中(原红河州农业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北京路与昭中路交叉口(土官村)
17. 蒙自山师范学院华清中学
具体地址:蒙自市学府路8号观音桥附近
18. 建水县第一中学
具体地址:建水县朝阳北路156号
19. 建水县第六中学
具体地址:建水县北山路5号
20. 建水县建民中学
具体地址:建水县朝阳北路130号
笔试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座位上就座。 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提前交卷或退考。
(2)严禁携带各类手表及各类电子、通讯、计算、存储或其他相关设备就座。 今年,统一为考生发放考试所需文具。 考生无需携带自己的文具参加考试。 不允许携带自己的文具进入考场。 除所需文具、门票、身份证外,桌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3)试卷均采用塑料密封。 考生有权利和义务在监考人员拆封试卷前检查试卷密封情况并签字。 答卷包含《诚信考试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签名。
(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要求,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 除规定内容外,考生不得在答题卡、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未能回答必填问题将影响您的考试成绩。 在预定的考试开始时间之前,您不得回答问题。
(5)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如果试卷分发错误、页码不正确、字迹模糊、答题纸起皱、污渍,应举手询问。 严禁擅自使用或者更换他人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六)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严禁大声喧哗、吸烟、窃窃私语。 严禁偷看、复印他人试卷、答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严禁传递物品或信息。
(7)考试结束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继续答题。 应立即将试卷和答题纸面朝上放在桌上,坐下来等待。 在监考人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之前,学生不得离开考场。 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试卷、答题纸。
(八)考生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特别提示: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制定本规则。 违反本规定的,按照30号令的规定处理。请申请人诚实信用,避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2. 将确定答案的相似度。 如果发现答卷相同,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考生有义务保存自己的试卷和答案信息,防止他人抄袭。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并在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试地点。
4、如考生坐错座位且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报到,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5.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以任何理由抄袭、抄袭、传播考试内容。
防疫要求
1、请考生近期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考试前3天申请“健康码”,测量并记录每日体温,监测健康状况。 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向考点所在地州(市)考试管理机构报告。
2、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并签署《关于2021年云南省招考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及承诺书》。
3、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参加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 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手部卫生,注意社交距离。
4、每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 进入考场前,考生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
(一)“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 如果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即可进入考试中心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黄码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考试前3天或出示“健康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可进入考试普通考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中心。
(三)近一个月有境外旅行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以及有效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考试前 3 天或出席考试。 如果“健康码”显示COVID-19核酸检测信息呈阴性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即可进入考试中心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健康码”为红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期间,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考场。
6、对于考试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复试确认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现场医疗防疫人员将进行病例预检。 -判断。 符合继续考试资格的考生将转入待命隔离状态。 考场。 对于不能排除COVID-19的人员,将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和排查。
7、考生因相关旅行史、密切接触史或其他流行病学史而被隔离,无法在笔试当天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资格。 尚处于COVID-19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考生,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 进入考试中心的考生应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核实信息时需要摘下口罩的情况除外。
九、由于疫情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相应调整。 如考前疫情出现新变化,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将及时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及时发布补充信息。云岭先锋网省公务员招聘专栏()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
10、考生应了解通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 对隐瞒、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者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予以处罚。终止考试; 如有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明智地选择住宿和交通选项
1、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和地址,在考前一天熟悉考点的学校位置和交通路线,合理选择并提前联系预订住宿。
2、考试当天,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在考试开始前90分钟到达考点,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出现拥堵、不熟悉路况等情况。
3、请考生、考生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配合交警的引导和指挥,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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