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 1 章✦
一般原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的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性质:北京市政府创办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平原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原100号; 通州校区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绿园南街89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生活。
第六条 经省招生机构审核并确认被学校录取的本科生,发给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第七条 本科毕业生取得学籍并学习期限届满,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为北京工业大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工业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国立大学学院合作共建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相应中国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爱尔兰都柏林国立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规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3章✦
计划分配和预订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情况,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申请要求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告为准。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控制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录取。
✦第 4 章✦
入场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
2、按照志愿提交批次,学校转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根据平行志愿提交批次,学校转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政策加分方面,实行年级高加分(不适用于无省级计划的招生类型)、升学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4、考生提交申请后,将按照高考总成绩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会出现重大差异。 同一专业(类别)招生时,高考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专业顺序靠前且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同一专业(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与除语文、数学以外的成绩相同,且专业偏好顺序也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学历考试成绩或高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5、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录取”的招生规则。
六、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5个高考改革省份,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省相关规定直接选择专业。
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送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所在省(市)公布的2023年入学各专业(类)科目范围要求。 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其有关规定执行。 文件。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8、根据志愿批次的先后顺序,如果首选考生人数不足,学校可以接收非首选考生。 如果合格的非第一志愿候选人的数量仍然不足,将征求申请。 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 若招募的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转往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9、往届学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录取;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及有关学校简章和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招生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仅招收有本学院专业志向的考生。 非学院专业志愿者不得转学; 被该院录取的考生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2、入学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专业(类别)特点,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智能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仅色盲考生。可以申请。 建筑、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设计、美术等专业仅限色盲、色弱考生。
3、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语言。 入学后,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
4. 就读于北京市“外培计划”的专业,单门外语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从第三学年起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 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75000元人民币; 其他普通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 如果国家调整学费,则执行新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补、贷、考、补、补”资助体系,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6章✦
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网址:
招生咨询热线:010-67391609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节假日及入场时段除外)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ID bjutzsb)
信访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入学资格。 复试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上级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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