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入学要求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实际居住在普陀区的来沪移民子女,如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书”,父母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
2、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连续三年(自首次登记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子女所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当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一致,并与学校提供的有效居住证一致。普陀区(房产购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注册证上的地址是一致的。
二
申请入学所需文件(原件)
1、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本》;
2、随行儿童父母身份证件;
3、流动儿童《出生证明》;
4、流动儿童《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5、父母一方有效《上海市居住证》及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六个月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不含欠缴费用),或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和在本市灵活就业满三年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本市灵活就业满三年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至:2021年7月1日前签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至少更新3次);
6、随行子女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
7、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
入场
(一)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
1、对于符合条件的迁入上海的孩子,4月15日至4月28日,迁入上海的孩子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的入学信息,并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已转入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可在线登记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另请参阅《2024年普陀区未入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含本区外幼儿园)市)、非本市学生的五年级学生按规定返回户籍(居住)地报名入学(实施办法),领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填写《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线注册。
2、报名公办小学的,于2024年5月18日至5月21日参加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核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持《上海市居住证》并会面标准分按照来沪人员的要求。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符合标准分的; 协调购买、租赁等顺序,安排好搬迁子女入学。
3.对申请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根据第一批核定招生的公办小学实际情况,按照“区内户籍相同者优先”的原则,且同类型排名靠后”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学校招生政策安排招生。 2024年5月25日至5月26日是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核查日。
4、流动儿童办理入学手续时,须通过信息系统核实个人证件有效期; 流动子女父母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灵活就业登记证》信息必须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比对。 未提供相关信息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流动儿童及其家长应关注所持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有关部门换发或换发证件。
(二)
五年级毕业生申请在区初中继续就读
1、来沪符合“申请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向就读学校申请在区初中继续就读。
2.您就读的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在区初中继续学习。
四
其他
1、请到网站获取相关文件。
2.为方便市民咨询,今年继续采用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的方式。 市民如确有困难和需求,无法进行网上咨询或电话咨询的,可到北市路489号咨询窗口进行线下咨询。
电话咨询
13564789705
13564790184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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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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