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论文、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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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实际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克服重学历、重资历的倾向。和论文。 不再统一要求进行论文、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所有职称均设置为高级

《意见》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财会、大学教师、科研等一系列职称改革任务; 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考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协调的格局。 、完善的职称制度。

《意见》明确,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探索在新兴专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 职称系列可以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的专业类别。 每个职称系列都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科员级。 仅可根据需要设置辅助级别。 目前没有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设置为正高级。 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 取得职业资格,可视为具有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意见》明确强调对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创新成果的考核,加大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咨询、公共服务,从而取得科研成果。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职称评审。

检查结果的质量并淡化论文的数量

《意见》要求,注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突出创新能力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条件。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没有统一要求。 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的,由用人单位或者评价机构自主确定评价条件。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条件。 对于实践性、可操作性较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以不要求论文要求; 探索其他形式的成果来替代论文要求; 实行代议制,注重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技术人员就业渠道申请职称。 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院校专业技术人才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意见》强调,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格评审纪律,建立查处问责机制,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厉打击职称评审违法行为。侵犯专业技术人才利益。 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并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意见》完善职称评审标准。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撤销一切通过弄虚作假、幕后操纵等违纪行为获得的职称。

《意见》要求,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认证、收费事项,大力查处设立虚假网站、制售假冒产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考试造假、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犯专业技术人员利益等违法行为。

现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附如下: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 对党和政府团结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为基础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利用为目的。 科学、规范、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专业技术人才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鼓励创新。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则、科学评价。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格、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格、唯论文倾向,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贡献者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 针对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精准措施。 掌握不同领域、行业、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进行分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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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应用导向、机制创新。 以用好人才为中心,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将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满足各类用人单位的人才选拔用人需求。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规范化不够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规范。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力争三年内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财会、高校教师、科研等一系列职称改革任务; 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职称设置合理、考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 系统。

2.完善职称制度

(四)完善职称系列。 保持现有职称体系总体稳定。 继续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教师、科研等领域使用职称系列,取消部分不适宜的职称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整合具有相似专业属性的职称系列。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 新的职称体系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查后,报国务院批准。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立职称体系。 职称系列可以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的专业类别。

军队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称的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类似职称的评审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特殊职称评审可以根据军队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结果纳入国家人才评价管理系统。

(五)完善层级设置。 每个职称系列都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科员级。 仅可根据需要设置辅助级别。 将目前没有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设置为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六)推动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对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进行统筹研究和规划,避免重复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工成本。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 获得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视为具有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可以作为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 实行初、中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和认定。

3.完善职称评审标准

(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我们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 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评价、舆情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职业道德底线。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撤销一切通过弄虚作假、幕后操纵等违纪行为获得的职称。

(八)科学分类和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素质。 立足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用性、创造性,突出评价的创新能力。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以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对于工作在边远困难地区和基层的专业技术人才,降低或不要求论文要求; 对实践性、可操作性较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以不要求论文要求; 探索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项目计划、设计文件、教学计划、病历等成果形式代替论文要求; 实行代表作制度,注重研究成果和创造性作品的质量,淡化论文数量的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没有统一要求。 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的,由用人单位或者评价机构自主确定评价条件。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专业不设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标题。

(九)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权重,并将科研成果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 实效性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请高级职称评审。 对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长期在困难边远地区和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其实际工作表现,适当放宽学历和工龄要求。

四、创新职称评审机制

(十)丰富职称评审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主的行业评价机制,重点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 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以市场和社会评价为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为主。 特殊人才以特殊方式评价。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独立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进行独立评审。 运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表彰、个人报告、面试答辩、实操、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十一)扩大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渠道。 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院校专业技术人才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经批准离岗创业、兼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三年内按规定在原单位正常申请职称。规定,其创业、兼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打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评价。 在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各地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按照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法规。 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十二)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 对于专业性强、社会范围广、规范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依托专业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等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强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化职称体系。评价机构进行职称评价。 建立健全个人自主申报、行业公平评价、单位选择性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产业职称评价需要,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十三)加强职称评审和监督。 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备案管理制度,明确评审委员会专业和人员范围,严格控制全国职称评审委员会。 完善评价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价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格执行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职责,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后备调查和问责机制。 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检查制度,建立评审投诉机制,加强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督、单位(行业)综合监督体系自律、社会监督。 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突出职称评审的公益性,加强评审能力建设,强化自律和外部监督。

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认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设立虚假网站、制售假证书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考试造假、造假行为。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五、推动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十四)推动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体系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引导作用,紧密结合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逐步建立与职称制度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快重点行业、重要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推动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衔接,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十五)推动职称制度与就业制度有效衔接。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需要根据职称评审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审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衔接。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一般应当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 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于各类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以采用分开评价聘用的办法。 坚持应用性原则,深入分析职业属性、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评价与就业的衔接,为应用而评价,推动评价以应用为基础。 完善考核制度,加强离职后管理,确保人员在岗位招聘中能上能下。

六、完善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十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政府部门要强化宏观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并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总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有条件的设区市或市。 社会组织推动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人才密集型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对于开展独立审核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核审核结果,而是进行事后备案管理。 加强独立审查工作监督。 对于不能正确行使审查权、不能保证审查质量的,将暂停独立审查工作,直至撤销审查权。

(十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要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建立权利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均等的职称评审服务平台,简化职称评审工作。申请程序和审查程序。 完善专业考试评价机构,建立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 遴选一系列适用性强、实用性强、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 探索条件成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国际互认。

(十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协调作用。 各级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行业当局负责制定专业的所有权政策,系统建设,协调和实施以及监督和检查; 全面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鼓励他们参与评估标准的制定,并以有序的方式进行特定的评估工作; 作为雇主,人才用户的主体应独立组织和进行专业的标题审查,或者推荐该部门的专业和技术才能,以根据单位的位置设置和人员身份参与专业的标题审查,以实现评估结果和使用的有机组合。

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必须充分了解专业标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将专业标题制度的改革置于其重要议程上,加强组织领导力并密切关注工作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必须与相关部门合作,以制定支持措施并促进专业标题制度的改革。 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制定特定的实施计划,遵守机密晋升,首先和稳定的实施,并适当处理改革期间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加强专业所有权管理的法律构建,并改善专业的所有权政策和监管系统。 加强公众舆论的指导,在政策解释方面做得很好,在深入和详细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工作中做得很好,指导大多数专业和技术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专业标题的改革系统,并确保改革的平稳进步和平稳实施。

标签: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英语 社会管理 社会改革 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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