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考试科目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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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招生规定

考试科目

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道德品质、有服务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才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掌握扎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体系。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或从事管理工作,并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应用型专业人员。

郑重提醒:

1、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100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 我校没有专门针对“大学退役军人”的硕士学位授予点。 计划;

2、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动漫研究院、数字媒体学院的考生须到我校报名中心报名。 “报名点”必须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 选错将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申请除第二条所列院系以外的其他院系录取的,必须按照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报名点的报名要求。 未按照相关报名点要求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我校“1150”报名中心的考生,须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电影学院报名现场公告》。 如果不按照公告要求选择错误的报名中心,将无法通过网上考试。 若确认并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报考文学系、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按照相关院系要求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相关院系(具体要求见附件,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未寄送报名材料或10月15日后寄送报名材料的考生,取消初审资格;

六、我校今年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应聘者专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为本科生。 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具有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自毕业至入学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可被视为具有与学士学位同等的学术资格。 身份申请。 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以第一作者在应用领域学术期刊(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发表论文; ②申请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备注:请考生于10月15日前将期刊封面、目录、全文拍照或扫描并压缩包发送至yzb@bfa.edu.cn。 压缩包文件的命名规则为:ID号+名称+选择哪个期刊系统,例如:111111111111张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杂志。

(四)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申请在校攻读研究生的,须在注册前取得培养机构的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及所在机构部门的批准证明。

5、报考文学系、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符合院系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应仔细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规定》,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免试)”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审和转学”。 《部分)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体系》(网址:)填写申请表并参加复审。 逾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荐生,不再保留其推荐资格。 已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如军队二等功及以上退役人员等),应登录《国家推荐考试-免考研究生(免考)》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期间《初审及转)信息公开及管理》的时间由国家规定。 服务系统”注册。

保送生资格审核确认、申请、录取、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荐服务系统”进行。

2. 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 逾期报名的,不再重新报名。 网上确认时,须确认网上申请信息并收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要求缴纳初试费用。 如果未在规定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前网上缴纳初试费用,报名信息将无效。 确认期间不收取额外的初试费用。

硕士学位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转至北京电影学院,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拔的方式聘用。

2、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户口、薪资关系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聘用。 入学前,定向单位、招生学校与考生个人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聘用(少数民族骨干项目非就业考生除外)。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考生应于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预登记期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截止后不得修改。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初试费用。 在线确认期间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论是否缴纳初试费用,“报名单位”、“报名点”、“考试方式”等三个关键信息均不可修改。 如需变更,应取消已填写的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内缴纳初试费用。

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信息、重复缴费、未能进行或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经燕赵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已缴纳的初试费用。 退款预计将于 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退款将始终退回到考生付款时使用的付款账户。 建议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燕赵网客服。 不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考生,经网上确认后,不予退费。

2、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 但考生只能保留一项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到时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元的一个专业。 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基本考试成绩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了解招生单位调剂方式、计划平衡等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独立并行填写多项申请。 一个调整的愿望。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励和处分,特别是参加普通和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时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分。学习考试。 对于弄虚作假的,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查。 考生可以随时在线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还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考试中心核实。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 我校部分全日制研究方向招收少数民族骨干项目考生(注:我校学术型硕士学位今年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项目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指标选拔候选人。 详情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 (凡符合北京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重点人才计划考生,须按要求亲临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民族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盖章的身份证件学生所在省教育厅(教委)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名表》电子版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申请。经市科研招聘办公室注册批准。)

6、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海外)学位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时,填写《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证书编号。

7、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申请表。 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我校公布的2024年硕士招生计划中,未列入导师姓名。 考生根据申请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填写自己的偏好。 复试时,考生报考院系根据考生意愿和表现,通过双向选拔确定导师。

9、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主动定期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我校官网等,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考试科目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 硕士研究生 大学 就业选择 学历 第1张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11月1日-11月3日14:00前。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官网稍后发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硕士招生网上确认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学校。

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重新申请。 所有我校要求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具体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稍后发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硕士招生网上确认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已网上确认并获得北京参加考试资格的考生,不予退款。

3、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不予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复试)。

考生应在考试前10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步测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 初步测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课(满分100分);

12月23日下午外语(满分100分);

12月24日上午一班商务课(满分150分);

12月24日下午商务课2(满分150分)。

初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请参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一级、英语二级、数学二级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商务课程I和商务课程II由我校开设。 考试科目详情请参见《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各院系硕士招生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简介》。

4、预考地点:考生报名时选择的考点。 选择“北京电影学院”考点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具体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公布。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考生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程序申请成绩复核。 具体审核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审核文件执行。

(二)复审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3月中下旬发布)自主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基本考试成绩要求2024),结合学生来源和招生计划。 复试主要考验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审一般采取平衡的形式。 合格学生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学生人数组织复试。

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院系复试招生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初审录取情况。对考生进入复试的考试成绩等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转学、录取等各个环节都有具体规定。

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复试前,我校将严格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网上确认报名截止日期前获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及学籍证明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卡和候选人资格。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如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考试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变更。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名录》为准。

复试时,外语听说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具有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网络教育考生,须额外选修两门本科核心课程与复试时申请的专业相关。 附加测试为笔试。

5. 体检

我校入学后组织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健康体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3号) 2)。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候选人的诚信状况将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是思想品德考核的一部分,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入场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循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单位招生计划,复试招生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和所在单位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考生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人员。 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收费标准、奖项和助学金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三年。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学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学生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学金规定见附件。

九、违规处理

考生要自觉树立遵守纪律、诚实考试的意识。 初试时,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的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在招生单位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复审工作完成前不得披露、传播。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在职候选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内处分或政治处分; 对考试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录在《全国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相关学校或单位,并记录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备考参考。他或她未来的进一步学习和教育。 就业的重要参考。

10. 其他

(1) 我校向考生和公众发布的文件、通知或指示仅通过校园网站发布。 请考生仔细登录并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查看最新招生信息。 因未及时查看校园网站公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延误考生报到、考试、录取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任何打着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都是假的; 我校从未出版过历年专业试题,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试题。

(三)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关注《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点招生规定》,待规定发布后进行报名。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科研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283407(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6:30)

温馨提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将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283407设为接听电话。 同时,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短信通知和研招网站的通知。 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任何问题由考生个人承担。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yzb@b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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