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始,大学学费如何收取?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财政部门对有关收费事项作出规定。 进一步规范。
通知发现,湖南大中专学费中,表演类、美术类专业学费最高,农林航海、地质矿产石油类专业学费最低。 其中农林航海地质矿产石油专业学费为每年3600元。
通知指出,普通中等学校学费按照招生批次划分,分为五类:
1所(含“211工程”学校和非“211工程”学校纳入1所招生);
第二层次(指未纳入第一层次招生的其他省属本科院校);
三所学校(指三所招生学校中列出的独立学院);
高职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
高校中,学费最高的是表演、美术专业,学费为每年8000元,但师范生标准为5400元,学费最低的是农林航海地质专业。矿物油,每年3600元。
两所学院中,学费最高的都是表演专业和美术专业。 不同的是,师范生的标准较低,为每年4800元。
三所大学中,表演艺术专业学费为16000元,最高。
通知还详细规定了热门专业(含特色精品专业)学费上涨标准:一所高校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上涨政策,两所高校热门专业原则上学费上涨30%按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但不得超过“非211”一所大学同类专业学费标准;三所大学(独立学院)热门专业学费涨幅不超过15%农林、航海、矿物油、教育(师范)、艺术等专业普通专业不享受热门专业学费上涨政策。不超过学校实际开设专业总数的20%。
住宿费用方面,实行公寓管理制度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2]1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公寓制度管理的普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仍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元。
通知还指出,民办学校不得随意提高学费,要保持收费相对稳定。 招生简章、广告中必须明确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应当与招生简章、广告中的收费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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