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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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财经院校。 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协调发展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 我校在《软科2023中国财经大学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7名; 《校友会2023中国大学排名》位列全国第98位; “2022年中国高校毕业生薪资指数”位列全国第71位; 2021年首都圈核心职业群体毕业院校排名全国第29位; 2020年中国大学金融人才培养全国排名第14位。

学校坐落在英雄城南昌。 多年来,秉承“守信、正直、锲而不舍”的校训和“奉献、热情、卓越”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校共有17个本科教学学院,3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一流专业。 学校曾两次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奖,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 学校建校以来,已向国家输送各类人才20万余人,培养了一大批社会各界需要的骨干和精英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毕业且目前待业的往届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卫生部;

3.学生可以申请与原本科专业不同学科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别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本科专业可在教育部网站()和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查询。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尚未正式发布。 各专业收费严格执行江西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 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序列号

大学

专业代码

职称

收费标准(元/年)

工商管理学院

120201

工商管理(智能商业)

4660

120601

物流管理(智慧供应链)

4660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020201

金融

4660

120402

行政管理(数字政务)

4660

国际经济学院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

4660

120801

电子商务(商业大数据分析)

5220

会计学院

120203

会计

4660

经济学院

020101

经济学(数理经济学)

4660

金融学院

020301

金融

4660

10

统计学院

020102

经济统计

4660

11

071202

应用统计

4940

12

信息管理学院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220

13

120102

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金融情报)

5220

14

外国语学校

050262

商务英语

4660

15

人文学院

030302

社会工作

4660

16

050301

2023年江西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 双学位 大学 高考 招生简章 第1张

新闻学(经济新闻学)

4660

17 号

法学院

030101

法理

4660

18

国际学院

120203

会计(国际会计)

14000

19

020301

金融(国际投资与金融)

14000

阐明:

1、我校今年分两批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第一批我校应届毕业生和第二批其他考生。 在完成我校应届毕业生的招生工作后,我们将启动其他考生的招生工作。

2、我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达到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上限的,学校不再进行其他考生的招生; 如有剩余计划,将用于其他考生的报名。 招生计划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另行公布。

3、报考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英语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的基本要求; 报考会计学、经济统计理、应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情报)等数学专业的,须满足“修过微积分等数学课程”的基本要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第一批为我校应届毕业生。

1、报名:考生须于6月19日17:00前向本科毕业学院提交《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2、资格审查:各学院对考生个人信息、加权平均分、毕业资格的真实性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日前将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信息报送招生就业部招生办公室6月21日17:00。 学校将按照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对考生申请的专业进行审核。

(二)第二批为其他考生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6月30日17:00。

2.登录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在第二学士学位注册系统中注册,完整、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3、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确认的《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系统生成打印);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三)应届毕业生在学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证明内容需包括个人信息、年级、专业类别及具体本科专业;

(四)历届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平台登记申请,认证平台网站:);

(6)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7)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6)证书。 无相关证明的,无需上传电子材料。

4、填写专业选择时,每位考生可以填写一个“第一选择”和一个“替代选择”。

5.资格审查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

六、报名要求

(1)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后,信息不再修改;

(2)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3)如您填写的专业选择不符合教育部规定及学校报考要求,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四)因信息填写错误、填写错误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误传材料影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后续工作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所有上传材料均在线完成,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6)考试方式为离线。

5. 考试

一、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参加本次第二次学士学位招生考试。

2、考试时间:7月8日上午9:00-11:30。 其他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在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4. 考试形式及内容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考试内容包括时政、大学英语、大学语文三门课程。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考试持续 150 分钟。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时事政治主要考验学生分析时事热点的能力;

(2)大学英语主要测试学生的英语阅读理解、翻译和写作能力;

(3)大学语文主要考查学生的汉语书面表达能力。

5.结果发布

考试成绩将在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

6. 入场

(一)拟录取我校考生按照在校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二)其他考生录取基本要求:总成绩(综合成绩=时政成绩+大学英语成绩+大学语文)不低于180分(含180分)。 根据考试成绩和录取指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按学生英语六级、四级、在校英语学习平均成绩的顺序确定顺序。

(三)拟录取专业确定:根据考生本人意愿、教育部规定、学校申请要求确定。 考生报考两个符合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申请要求的专业时,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第一志愿”准确确定拟录取专业。

(四)学校拟录取名单经考生申请资格审核无误后,将在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并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名单由江西财经大学第二届学士学位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级教育部门。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拟录取的考生将取得正式录取资格,并发给录取通知书。

7. 注册

(一)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周。 未申请批准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对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报读第二学士学位时,须携带报到期间上传至报到系统的所有材料原件。 学校将组织对材料进行审核和检查。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报名阶段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 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作废,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2、冒名入学并委托他人代考的;

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报名时安排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期间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栽培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学习期限不再延长),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二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学习。 学习期间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要求的,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予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 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结业证书。

(三)对于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明。 学习不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将颁发真实的学习证明; 学习一学年不满二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相关管理规定。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应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照现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管理规定办理。 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 学位证书上应当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未经考试攻读硕士学位。 学生资助、成绩评定、奖学金评定等参照学校相关政策。

9. 其他

(一)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涉及的政策按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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