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卫生计生局,各市医疗卫生单位,各个体办医疗机构: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开展我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如下。
1. 网上报名
1、2018年1月5日至20日24:00,考生可登录国家体检网()进行报名。
2、应聘者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
3、所有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成功通知书。
2、现场审核
1、时间:2018年2月5日至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地点:康巴什新区公共卫生大楼11楼大厅。
3、考生网上报名后须进行现场初审。 现场初审主要是核实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采集指纹信息。 考生必须亲自前往,并自觉遵守规定的要求和程序。
4、考生在审核现场打印编号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医师资格申请表》后,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确认并签字后不得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候选人有责任。
5、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原件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一)考生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书》;
(二)考生现场打印编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医师资格申请表》;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身份证或文职干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空白处粘贴3张网站上传的同版本2寸白底小照片);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五)考生试用(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实习)期满一年且考试合格的证明(附件2);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时,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3)
(七)考生所在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执业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考传统医学教师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须提交《传统医学教师证》、《传统医学医疗技能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医名师、真人医师资格证书》;
(九)应届毕业生申请硕士学位时,须提交所在院校研究生院《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等材料;考生自己的录取登记表。 同时,必须在综合体检笔试前现场签字。 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承诺书;
(十)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应提供等级表、医师职称评定表、医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连续工作考核证明原件;
(11)复印所需纸张必须为A4纸。
6、通过现场初审的考生须在离场前交回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否则造成表格丢失、无法报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初审不合格的考生须提交附有编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医师资格授予申请表》,其他材料一律退还。
八、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缴纳费用。 缴费期限为2月28日至3月9日,缴费地点为市卫生人才考试中心(康巴什新区CBD-T6-1114)。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为:执业医师考试费485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357元。
9、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的相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体检中心网站(网址:); 或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医疗机构”“医疗行政管理”“联系医师”栏目下查询。
3. 实践技能测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8年6月9日-15日。
2、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医师资格综合笔试时间
1、临床、中医、蒙医执业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临床、中医、蒙医、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全国口腔、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00、14:00至16:00:晚上 00 点。
4、全国牙科、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助理医师电脑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军医补充检查:2018年8月25日17:00-18:00。
六、军医助理医师补充考试: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7、儿科院前急救岗位和短期医学专业补充检查:2018年8月25日下午17: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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