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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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我院2021-2022年学生会改革情况现将学年披露如下。

1.改革自我评价表

(一)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有“★”的为核心指标; 标记“▲”为观察指标。 2021-2022 学年没有强制性要求。

(二)中学学生会组织(含二级系、学院、分校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2.《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湖北省教育厅指导的学生组织。学院学生联合会、团委。 是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代表全校学生权益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学联、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

第三条 本会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反映学生意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团结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华民族。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聚焦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秉承“明德清明、勤奋勤奋”的校训,倡导“团结、严谨、勤奋、求实”的校风和“奋进、踏实、踏实”的学风。勤奋、活泼”。 积极培育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科技创新意识。 积极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科技学术和创新创业活动、文化、体育、艺术和身心发展活动,创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条件。

(三)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积极听取并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支持和推动学制改革学校,监督和协助学校各方面职能部门解决学生的具体困难,充分发挥民主的作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

(四)坚持严格会议管理,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调配,增强学生干部的集体意识、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

(五)维护学院规矩和纪律,倡导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学院团委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六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七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全国学生会章程》、《湖北省学生会章程》、《武汉工程大学学生会章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武汉工程大学邮电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并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 《学生会(学生会)条例》根据我院学生会工作实际制定,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学院党委批准施行。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

第八条 凡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籍并认可本协会章程的本科生、专科生是该协会的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按照符合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2、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的义务:

1、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拥护党的路线、原则、政策和决议;

2、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支持和帮助委员会开展工作;

3、会员必须接受学生会的领导,服从学生会的管理;

4、会员必须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合法利益。

第三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条 本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精神。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本协会的工作人员应当是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他们的整体学习成绩排名在各自专业的前30%之内,并且没有学习不及格的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的工作。 一般情况下,本协会不少于50%的人员来自学院(系)学生会。

第十一条 本协会工作人员不得超过40人,大学生会工作人员人数一般为20至30人。本协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以项目方式招募志愿者——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招募学生参加。

第十二条 本协会人员由二级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对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给予解聘、开除或者开除处分。

第四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是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工程大学。 代表大会代表学院全体学生的意愿,维护学院学生的整体权利。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经执委会主席团提议,常务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学院党委批准。 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主要职能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 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 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并选举学生委员会。

第十六条 代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学生。 港澳台地区学生可以作为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主动;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学生的诉求,积极、热情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第十七条 代表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等原因丧失学员资格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取消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属班级、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履行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制定或者修改学生会组织章程并监督实施;

(二)听取和审查上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代表出席上级学生联合会、学生会组织代表会议;

(六)征求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反馈建议办理和实施的总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七)讨论决定其他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学生代表会议须有应出席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股东大会的决议采用举手表决制度,重要人员任免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投票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经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经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学生联合会、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结束后,经学院团委批准,学生会组织须将会议召开情况和委员名单向上级学院党委和上级学生联合会组织报告。新的(任命的)主席团。

第五章 学生常任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 本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开展工作。及本章程。

第二十二条常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驻代表会议)。 常务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代表大会代表全体会员,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是学生会决策的质询和审查机构。 常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并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产生决议。

第二十五条 常务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筹备并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二)监督组织章程和工作规定的实施;

(三)选举学生会执行主席,讨论决定主席团成员的任免;

(四)代表会员参与学院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五)审议批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计划、活动预算以及实施过程中对各项计划的必要调整;

(六)监督、质询主席团的工作,通过差额选举的方式决定主席团成员的变动和任期外人员变动;

(七)罢免学生会成员;

(八)审议并表决主席团任命秘书长的提名。

第二十六条 常务代表大会成员在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必须召集所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选,并必须经本届常务代表大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 常务代表大会组成人员应当政治精明、道德正直、作风优良、学习优秀、群众基础良好。

第六章 执行机构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最高执行机构。

第二十九条 执委会设主席团和工作部门,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主席团成员5人。 主席团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委推荐,同级党委批准,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共同审核,然后报学院党委批准并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各部门负责人选由二级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三十条实行轮换制度。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设执行主席一名。 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 一个学期为一个轮换周期。 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领导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对常驻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常驻代表大会监督。 及时解决并回应常驻代表会议的提案。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维权部、对外联络部六个部门。 各工作部门是执行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有部门。 负责人2-3人。 各职能部门实行负责人制度,对主席团负责。

第三十三条 各司(室)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方向和内部职权,报主席团批准和常驻代表会议备案。

第三十四条 我们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怀。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2)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是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最近学期或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名以内,无不及格成绩。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近一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团结广大学生,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较高的师生认可度。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教务会报告工作,增强自觉监督意识和为同学服务的责任感和价值感。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六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它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的双重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二级学院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必须体现学生群体的广泛性。

第三十八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候选人和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团委批准,同时由党委确定。等级。

第三十九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本院学生会相对应,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参照本办法制定。宪章。

第四十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学生的优势,在学院学生会的指导下,承担全校和专科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八章 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活动经费包括整个学院为学生服务的活动经费、工作经费和日常办公费用。 学院团委每年预算编制后向学校申报拨款。 各部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必须提前编列预算,由全国委员会责成秘书长负责审核。 财务支出账单经学院团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财务室报销。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 武汉工程大学 信息工程学院 主席团 学生会部门 第1张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4、院级机构人员名单

*上学期/上学年/入学以来学业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无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 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同级党组织批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共同审查。 报学院党委确认。 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由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实施《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意见》和《武汉邮电信息工程大学》学生会按照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信息工程学院。

六、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大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和《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根据我院情况,以及学院党委、校学生会的批准精神,制定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1、经学院党委、学院学生会批准,拟设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6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采用提名制,差额为1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差额选举。

2、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 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团委联合审核后,报学院党委确认。

3、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学生代表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本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选举期间,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出席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举行选举。 因病或者其他原因请假的,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5. 参加投票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列。 选举期间,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弃权或者选举其他候选人。 填写选票时,对于所列候选人,如果同意,则在姓名下方划“○”号;如果不同意,则划“×”号;如果弃权,则不留任何标记。 如果您选择其他人,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白处填写其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白处打“○”。 选票当选人数小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选票;选票当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有效选票。无效投票。

6、选票须加盖“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 选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符号必须准确,字迹必须清晰。 如果选票上的文字难以辨认且无法阅读,则整张选票无效。 如果部分选票无法辨认,则部分选票无效。

七、投票前,监票员应当众打开票箱检查。 主席团全体候选人汇报当选后,学术代表开始投票。 投票时,按照总计票人、计票人、代表席位的顺序进行表决。 投票结束后,监票员和计票员打开投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 如果返回的选票数量等于或少于选民人数,则选举有效; 如果超过选民人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举行选举。

8、正式选举时,只有得票最多的前五名候选人,且获得的票数超过应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正式代表的半数才能当选。 如果当选者得票数相等而无法确定获胜者,则对得票数相等的当选者进行重新投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

九、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投票长1名,监票员2名,计票员12名。 监票员和计票员由大会主席团选定,并经大会全体会议代表批准。 已被提名为主席团候选人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员、计票员。 监票人在大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十、本选举办法经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七、院级学生代表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1年5月15-16日

2.地点:学院礼堂

3、代表人数:129名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学院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三次主席团候选人候选答辩。

4、选举武汉理工大学邮电信息工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

5.选举武汉科技大学邮政,电信和信息工程学院第三位学生会的永久代表(成员)。

5.促销报告链接:

6.现场照片:

8.选择代表参加大学级学生大会的方法

武汉理工大学邮电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为学生大会选择代表的方法

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该大学的各个层面的学生组织,由班级联盟分支机构推荐,并根据民主中心主义原则,广泛进行了充分审议,征求意见,并提出了代表性候选人的初步清单。 学校学生会组织并选举了候选人。 武汉理工大学邮政,电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大会代表。 选举工作遵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整合原则; 代表的当选严格遵循“大学学生大会的工作规则”以及学院学生会的相关通知要求,并使用秘密投票和实施差异选举; 当选的代表获得了肯定的投票,超过一半的学生代表实际参加了会议,这更好地反映了选民的意愿。

代表人数不得占学生会组织成员资格的1%,配额分配涵盖了所有部门,成绩和主要的学生社会。 代表的组成遵循广泛代表的原则。 学生会员工代表的比例不得超过40%,女性代表的比例不得小于25%。 代表包括努力工作和自我激励的杰出学生,杰出的学生骨干以及来自各种大学组织的杰出学生。 负责人还包括普通学生和少数民族的代表。 他们以出色的行为,勤奋的学习态度和贡献意愿赢得了大多数学生的信任,并拥有代表医院大多数学生的意志和要求的资格。

9.报告和评估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的方法

武汉理工大学邮电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评估措施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为了彻底研究和实施新时代的中国特征对社会主义的思想,尤其是秘书长习近平对青年工作的重要想法以及共产主义青年联盟第18个国民大会和第27个国家学生的精神联邦根据“促进大学学生工会”(研究生工会)的几种意见,以加深改革”(中国青年Lianfa [2019]第9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深学生会的改革我们的学院和指导学生会更好地为年轻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服务,再加上我们学院的实际工作,现在制定了这些措施。

第2条与学生代表建立了一个工作审查委员会,作为大学党委员会的主体和学生事务部和学院青年联盟委员会的参与。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个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每学期向参议院报告他们的工作。

第4条工作报告评估的内容分为每日评估和集中评估。 每日评估评估政治态度,道德特征,学习状况,工作效率,纪律风格等。集中评估包括提交摘要材料和现场工作报告。 。

第5条进行汇报和评估的时间通常在每个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2章每日评估

第6条每日评估将基于政治态度,道德行为,学习情况,工作效率,纪律风格等。总分为100分,占绩效评估结果的50%。

第7条政治态度(20分):

(1)遵守新时代的习近平思想对社会主义的指导,加强了学生作为基础的政治指导,并全心全意地为学生服务。 (10分)

(2)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爱与支持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和爱国情感,将党的声音和思想传达给同学,并指导学生有意识地将他们的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斗争。 (10分)

第8条道德行为(20分):

(1)积极促进和实践核心社会主义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行为,务实并愿意贡献(10分)

(2)具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10分)

第9条学习情况(20分):

(1)领导着勤奋学习,很好地学习专业知识,并在专业的前30%范围内具有全面的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课堂工作。 (15 分)

(2)积极参加各种比赛,尤其是大学生之间的高级比赛,以赢得学院的荣誉。 (5分)

第10条:工作效率(20分):

(1)坚持不待同学,倾听和收集学生在学术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合,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共同需求和实际困难,并向大学提供及时的反馈以帮助解决他们有效地。 (10分)

(2)广泛地动员工作中大多数学生的力量来完成学生会的工作,并善于开展符合大学特征和适合学生需求的活动,以及活动取得了显着的结果。 (10分)

第11条的纪律和样式(20分):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则和学科,并认真地执行青年联盟中央委员会和教育部的相关工作要求。 (10分)

(2)严格遵守“武汉工程大学的邮政学院,电信和信息工程学的学生会”和“关于改善学生会为学生服务的工作人员风格的几项规定”,练习”学生会的目的,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和先进的自然,大众特征,并防止制度化,行政化,贵族和娱乐。 (10分)

第3章集中评估

第12条集中评估包括两个部分:提交摘要材料和现场工作报告。 总分为100分,占工作报告评估结果的50%。

(1)总结材料。 内容是全面和标准化的,材料支持很强。 它可以全面展示个人在任职期间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表现,道德行为,学业表现,工作效率以及遵守纪律的遵守。 (50分)

(2)工作报告。 密切坚持全心全意地服务同学的目的,并专注于进一步加深学生会改革的主线,该报告内容是全面而准确的,具有突出的关键点,该过程是平稳而清晰的,并且接受了问题,并且接受了问题。参议院。 (50分)

第4章评估结果

第13条:总分超过90分(包括90分)被认为是出色的; 80分至89分很好; 70分至79分合格; 得分少于70分是不合格的。

第14条:如果评估结果是好的或以上的,并且满足了所有其他条件,则将优先考虑候选人的大学或以上荣誉。

第五章附则

第15条每个中学的学生会在学院青年联盟委员会和每个中学的青年联盟的一般分支机构的指导下,为每个中学的学生工会的工作人员制定工作审查和评估方法中学参考这些措施,并将其报告给学院的学生会以记录在案。

第16条这些法规应由武汉技术大学的邮政局,电信和信息工程学院的共产主义青年联盟委员会解释。

第17条这些措施应在颁布之日起生效。

10.负责学院青年联盟委员会和学生会的指导的主要人

类别

姓名

您是专职联赛干部吗?

评论

负责学生会的青年联盟副秘书

Yuan Ziti

是的

学生会秘书长

Yuan Ziti

是的

如果上述自我评估披露内容是不正确的,则可以将电子邮件发送给湖北省级学生秘书处的电子邮件地址tswxxxb05@163.com或国家学生联合会秘书处的电子邮件地址xuelianban@126.com进行报告。

结尾

[由Fusion Media Center共同生产]

编辑|中央

来源 | 青年联盟委员会和学院的学生会

评论|元Z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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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武汉工程大学 信息工程学院 主席团 学生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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