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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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关于巩固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现将其披露如下。

改革自我评价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有“★”的为核心指标; 标记“▲”为观察指标。 2022-2023 学年没有强制性要求。

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我评价表

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及时向学生传达党的声音和思想,引导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 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和收集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共同需求和实际困难,并及时反馈给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资格

第四条

学生会实行会员制。 承认本章程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为学生会成员。

第五

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并分别为团体委员。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会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执行有关决议;

(三)完成各项任务。

第八

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

学生代表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者修改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二)听取和审查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上届常务代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新一届常驻代表委员会;

(六)选举代表出席上级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

(七)征求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反馈建议办理实施的总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八)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求:

(一)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主动;

(四)密切联系广大学生,能够真实、充分反映他们的诉求,积极、热情地表达他们的愿望。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并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每个任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

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 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各年级及各大学生社团。 其中,非学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低于60%。 原则上,各学院的代表人数按照各学院学生会组织联系的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代表人数不足3人的,按3人计算。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违法违纪或者被选举单位认定为不称职的,经选举单位同意,可以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协会代表名额出现空缺,需要补缺时,由空缺单位按照程序选举补缺。

第四章 学生会代表的基本权利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单独或者联合提出提案,并询问、监督提案的办理情况;

(四)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第十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出席有关会议;

(二)刻苦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常务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不代替学生会组织履行维护权益等日常执行职能。

第十九条

委员由学院共青团总支推荐,学院党总支批准,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审查。 报校党委确定候选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每个任期为一年。 若学生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其期限将相应变更。

第二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不召开时,学生会委员会代表全体学生协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包括:

(一)监督评价章程的实施和学生会的工作;

(二)听取和审查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调整;

(四)选举代表参加上级学生联合会组织代表大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运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宪章。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的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模式,由专职团委副书记领导。 实施轮换制度。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务。 不设主席或副主席,但设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 学期为一个轮换周期。 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领导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工作部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对于学生会确实需要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志愿者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项目式招募,可招募学生参加。

第六章 人员选拔要求

第二十四条

人员选拔要求:

(一)必须是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二)有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 整体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且不得有任何课程不及格;

(三)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支部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主席团成员选举要求:

(一)主席团候选人必须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模范中选拔;

(二)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候选人由学院团总支推荐,学院党总支批准,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联合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确认。

第七章 基层关系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学校学生会的指导; 加强校学生会与学院学生会之间的工作联动。 高校学生会要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学生的优势,在学校学生会的指导下,能够承担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学生会要动员广大学生的力量做好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的基础上,善于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学生需要的活动活动。

第八章 坚持严格会议治理

第二十七条

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为同学服务、锻炼和提高能力的机会。 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和克服功利主义、庸俗主义、“小官僚主义”等问题。 学生会必须面向广大学生,依照法律、章程开展活动并接受管理,活动内容必须积极向上。 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时,必须提前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 对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的学生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要迅速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给予开除、开除或开除处分。法规和程序。

第九章 工作报告和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设立以学生代表为主要组成的评议会,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参加。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报告工作。 参议院将考虑政治态度、道德行为、学习状况和工作成果。 从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参加奖励评审、考核加分、免试保送研究生等提名时,应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提名,不应简单直接与职务挂钩。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校级组织机构及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校级组织人员名单

*上学期/上学年/入学以来学业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无需填写)

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

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学生会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进一步落实学生会相关工作要求,支持和指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拔办法》。 具体事项如下。

第二条

成立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换届工作小组,负责换届工作。 其成员由团委负责人、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和现任主席团成员组成。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担任换届工作组组长,具体领导换届工作。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选拔全日制学生,候选人必须具有一年以上在高校学生会、班委、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经历,且不得有举报处分行为。

第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政治上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积极进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品行、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第五

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件解释能力,能够团结同学并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工作中成绩突出。

第六条

品格和学习都非常优秀。 学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的综合成绩必须在候选人中排名前30%,且不得有不及格成绩。

第七条

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较强的写作能力。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八

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第九条

组织推荐:推荐人根据学校学生会、学院、校级学生组织进行推荐。 其中,各学院推荐的主席团候选人具体负责学院总支工作。 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后,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换届工作组; 校级学生组织具体负责由所在单位或系的导师推荐。 经单位或系领导批准,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改选工作组。

第十条

自荐: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应聘。

第十一条

根据选拔条件,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换届工作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换届工作组对自荐、推荐人员进行约谈,了解其品德和表现,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并对入选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为期三天。 无异议者,经公示后予以录取。 检查期。

第十三条

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换届工作组将根据组织考察和答辩结果,以及专业、年级等因素,最终确定5名以上主席团候选人。 候选人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提交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山东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大学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选举组织工作在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程序:根据学生民主推荐和党团组织推荐,经多重评估,由各学院学生组织将候选人名单报大会筹备组。委员会。 经大会筹备委员会初步确定和审查后,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会议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 选举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每位代表应按照选票上的说明认真填写选票。 选票必须加盖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印章,否则无效。 退回的选票数量应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量,否则将被视为无效,需要重新选举。

选举期间,会议设总投票员1名,总投票员1名,由会议筹备委员会指定; 监票员1名,计票员1名,由各代表团选举产生; 柜员2名,现场随机抽取。 考生不得担任监票员、计票员、计票员。 大会召开之际,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下,选举过程将受到全面监督。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投票全部是红票。 每位代表均可投票赞成某候选人或弃权。 投票时,赞成的打“√”。 如果未按照选票说明填写选票、多选、随意划伤、涂改选票,该选票将无效。

选票必须由每位代表亲自投入投票箱。 表决顺序按照会议筹备委员会委员和会议正式代表的顺序进行。

选举计票结束后,主计票人将结果向大会报告。 最后,大会筹备委员会考察组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并公布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名单。

会议期间,如发现候选人有煽动、恐吓他人的行为,将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予以严厉处罚。

各位代表要重视自己参与选举的权利,认真投好每一票。 如被发现对竞选有不当态度,将取消其竞选资格。

校级学生(研究生)

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召开时间

2023 年 6 月 16 日

(2) 地点

学术厅

(三)代表人数

官方代表:209人;

参加人数:14人。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查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4、征求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提案处理情况,引导学生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治理;

5、讨论决定其他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宣传报道链接

(六)现场照片

山东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大学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保障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山东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中国学生联合会》和《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学生会章程制定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

山东外语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成员团体,也是日照市学生联合会的成员团体。 在学校党委、学校团委和市学生联合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组织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制度。 是学生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 它是体现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 校级学生会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时,应当报请学校党委、市学生会组织批示并批准后召开; 学院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报请学院党支部、校级学生会组织批示并批准后召开。 握住。

第二章 代表名额分配

第五

代表由班级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席位分配应覆盖各学院、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 其中,中小学学生会工作人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低于25%。 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高校应当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代表性要体现广泛性。 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成员人数比例分配。 代表人数不足3人的,按3人计算。 优先推荐班级和学生社团(总)支部成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

常驻代表或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 其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常设机构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学院数量的两倍。

第三章 代表条件及资格审查

第七条

全日制学生;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积极主动、务实肯干、乐于奉献; 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同学的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的意愿,有一定的履行职责的能力。

第八

会议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遴选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须根据大会名额分配比例和评选办法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普通学生代表比例。 产生的代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选举单位应当重新选举; 如果代表没有资格,选举单位应删除代表。

第九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状态报告给学生大会的准备会议。 通过评论的代表将获得正式资格。

第4章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代表的权力是:

1.在学生代表议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享受投票权;

2.享受投票权和当选权;

3.提出建议,询问和监督处理建议;

4.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第十一条

代表的义务是:

1.积极行使代表权,认真执行代表职责,并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努力学习,并不断提高您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质量以及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紧密联系同学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五章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况和程序

第十二条

如果代表由于毕业或其他原因失去了学生的地位,他的代表资格将自动终止; 如果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则和法规,他的代表资格将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 如果代表的班级联盟分支机构和学院的学生会组织认为,如果代表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则他或她的代表资格将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同意下被撤销。

第十三条

如果需要补充代表空缺,则空缺单位应选举替换。

第十四条

代表根据各自的大学和大学的原则形成代表团。 每个代表团选出代表团的领导人。 代表团讨论了预备工作组为会议提出的会议的各种准备事项,并传达并学习了会议的相关精神。

第十五条

学生大会可以安排非投票的与会者和特别邀请的代表。 学校和大学级别的学生工会的秘书长,联盟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主要学生社会负责人等,不是代表工会并提交给永久机构做出决定。 如果中国的国际学生愿意参加学生代表会议,则可以在学校的国际学生部门推荐后作为特别邀请的代表。

第十六条

非投票人员和特别邀请的代表无权投票,选举或当选。

山东职业和外国研究大学

学生会局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工作报告和评估方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深入实施对社会主义的思想,并在一个新时代中具有中国特征,实施和研究习近平习近平的重要思想,对青年工作和共产主义青年联盟第18个国民大会和第27个国家学生联合会的精神,并实施根据文件的要求,“改进了大学生工会(研究生工会)”,以进一步加深学生会的改革,并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工作,这些现在制定措施。

第二条

汇报和评估团队由学校青年联盟委员会负责人和学校学生会秘书长组成,由学校学生会秘书长领导。

第三条

审查对象是山东职业和技术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成员及其工作部门的负责人。

第四条

汇报评估的内容分为每日评估和集中评估。 每日评估评估政治态度,道德特征,学习状况,工作效率,纪律风格等。集中评估包括两个部分:提交摘要材料和现场汇报报告。

第五

审核期通常在每个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2章每日评估

第六条

每日评估是从政治态度,道德行为,学习情况,工作效率,纪律风格等方面进行的,总得分为100分,占绩效评估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

(1)在XI Jinating的指导下,对社会主义的思想和新时代的中国特征,并基于加强学生的政治指导。 (10分)

(2)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爱与支持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和爱国情感,将党的声音和思想传达给同学,并指导学生有意识地将他们的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斗争。 (10分)

第八

道德行为:

(1)积极促进和实践核心社会主义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行为,务实并愿意做出贡献。 (10分)

(2)具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 10分)

第九条

(1)认真研究,就整体学习成绩而言,在专业的前30%列表中,课堂上没有失败。 (10分)

(2)积极参加为大学生的各种高级比赛。 (5分)

第十条

就工作效率而言:

(1)坚持不待同学,倾听和收集学生在学术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合,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共同需求以及实际困难,并向学校提供及时的反馈以帮助解决他们有效。 (20分)

(2)广泛呼吁大多数学生在工作中进行学生会的工作,并善于开展符合学校特征的活动,并根据课堂的需求适合学生的需求工作和俱乐部活动,并取得了显着的成果。 (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和风格: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科,并认真地执行青年联盟中央委员会和教育部的相关工作要求。 (10分)

(2)实施“研究生联盟干部的自律公约”,实践学生会的目的,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高级和群众的特征,并防止制度化,行政化,贵族化,贵族化和娱乐活动。 (5分)

第3章集中评估

第十二条

集中评估是通过审查摘要材料和收听现场工作报告来完成的。 集中评估的总分数为100点,占汇报评估结果的50%。

(1)总结材料。 内容是全面和标准化的,材料支持很强。 它可以全面反映个人任期期间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和行为,学业表现,工作表现,纪律和风格建设等。 (50分)

(2)工作报告。 原则上,使用PPT和视频等各种方法,每个汇报工作人员的现场报告时间应不少于8分钟,主要集中于进一步加深学生会改革的主线,并全面报告这项工作具有清晰的逻辑,突出了关键点,并与个人现实紧密融合。 并接受评论面板的问题。 (50分)

第4章评估级别

第十三条

总统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按类别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级别:优秀,合格且不合格。 原则上,被评为优秀人数的人数约为参与汇报的该类别中总数的30%。 计算人数。 四舍五入。

第十四条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评估结果将是无能的:

(1)诸如违反学校学科和规则,道德不当行为以及不认为学生的行为等问题;

(2)违反学生会的工作规则和法规并影响正常工作令;

(3)课堂失败;

第五章评估结果的应用

第十五条

当参与奖励评估和​​评估点等事项时,评估团队将根据评估结果选择最佳候选人。 那些被认为是不合格或无能的人将根据相关退出机制和程序被驳回和驳回。 大学学生会的汇报和评估应相应进行。

负责学校青年联盟委员会和学生会指导的主要人

如果上述自我评估披露内容是不正确的,则可以向山东省级学生联合会发送电子邮件。

▪提供|学校学生会

▪类型|青年联盟委员会青年新媒体中心

▪Editor|青年联盟委员会 - Zhang Meng的青年新媒体中心

标签: 选举 国语 主席 大会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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