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9月24日至2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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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省教育考试局、市招考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国英语水平考试、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安全考试工作及督察员培训视频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了解当前形势,提高认识,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考试管理,把各项考试事务做细做细。 三是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 市招考办公室对各考点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考试实施培训,对各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严格落实各项考试防疫措施,确保健康安全考试的实施。 一是对重点考生和红黄码考生情况进行记录、分析和反馈,尽早明确相关考生的考试安排和考试须知,并在考前一一通知考点。落实相关候选人。 二是动员各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考点对学生考前7天内的外地旅行史进行排查,并结合本市最新情况,通过短信通知加强提醒。防疫政策。 三是组织各考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考点环境管理,落实考点入口、备用隔离考场等重点场所设置(或备用隔离考试座位)。 考生入场时将获得健康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卡、现场测温等健康检查,在防疫方面确保考试安全。

2、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实现考试工作质量规范化、高质量。 认真细致做好考场设置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要求,规范考试操作。 全面梳理两次考试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强化考试信息畅通及时机制,加强考试人员业务管理培训,强化考试设施设备保障,确保今年两次考试顺利进行。

3、认真服务考生,打造暖心考试。 一是对考生需要了解的事项,特别是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发布公告,要求各考点立即转发落实。 市招考办公室向所有考生手机发送短信辅助提醒,全方位、多渠道发布考试须知,全力拓展知识面。 二是加强咨询服务。 我办公室及各考试中心设立考试服务热线,安排专人接听考生电话,对考生考试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市招考办公室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关于2022年下半年深圳市全国英语水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温馨提示》和《关于深圳市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温馨提示》 2022年(第66号)》(链接附件(后),密切关注“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微信和“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考试疫情防控通知和公告)深圳招生考试网”,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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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英语水平考试考生须知

1、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场。 上午8点45分起,迟到的考生将不再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上午9:00后和下午2:00后禁止考生进入口试候诊室(考场)进行口试。

2、考生进场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出行卡”、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查,并按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3. 考生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用于涂黑答卷)、黑色书写笔、橡皮等。 口试考生可以在候考室阅读纸质材料,但不得携带进入考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考人员有权禁止考生入场:①证件不齐全; ② 涉嫌伪造证件; ③考生准考证照片无法辨认; ④考生本人照片与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照片不一致的; ⑤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及信息。

4、考生有下列行为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的其他考试违纪行为的,按本次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处理:取消其申请资格:①答题纸(笔试、口试姓名、准考证号码遗漏、错误,或字迹不清、看不清;②PETS-1、2、 3笔试,试卷封面上的条码没有粘贴到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以及贴错、漏贴、条码损坏等。

5、口试时,考生在考场内的路线只能是:“候考室→考场→考场外”。 即考生离开候考室、考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

6、考试正式开始后,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七、考生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33号令)规定的作弊行为的,其报考的本次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将被取消。取消资格,并自下次考试起连续两次禁止参加考试。 申请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1、考前2周内,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或到报到中心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中性笔、圆珠笔等)进入入口。 不得携带图书、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及其他辅助工具和其他未经许可的物品。

3、考生应在考前30分钟到候考室等候,工作人员将验证考生的“健康码”、“出行卡”、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4、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入场后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字。

5、考生须提前5分钟将准考证号码输入考试系统,并核对屏幕上显示的身份信息。 若不符合要求,监考人员将检查原因。 考生信息以报名数据库为准,报名信息和登录信息未经授权不得更改。

6、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将不能入场。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即可交卷并离开考场。

7、考试期间禁止考生抄写试题信息。

8、遇到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电源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应举手,让监考人员判断原因。 如因考生操作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给考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

9、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 定时器超时后,系统将自动退出接听界面。 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到考场等候。 未经监考人员通知,不得离开考场。

10、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按照规定处理考场内发生的问题。 考生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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