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开除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
(七)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辞职(含辞职、取消聘用等)的,截至登记时的服务年限和辞职年限合计在该机构任职不超过5年;
(八)现役军人;
(九)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十)在职公务员和适用公务员法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时不得应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应聘与境内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三代人,或与他们有密切的婚姻关系。 雇主的立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保密岗位等特殊岗位除外)。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00至2020年7月15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1)应聘职位查询。 各招聘机构的具体岗位、资质等信息详细请参见《安徽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招聘岗位表》。 应聘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聘职位信息。 市、省、县、省各级招聘机构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进行说明(咨询电话见岗位清单)。 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考试安排等事项请参见《2020年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2)提交申请。 考生须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短信核实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签署《安徽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0年考试录用人员诚信承诺书》 《诚信信》考试录用公务员注册资格审查表。 每位申请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应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前,考生应通过“万事通”APP实名申请“健康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省政府直属公务员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招聘资格。 报考后,考生可于7月1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不得报考其他职位; 未通过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者,可于7月17日16:00前申请其他职位。招聘职位已被取消并已成功缴费的应聘者,可于7月17日10:00至16:00申请其他职位。 7 月 21 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成功缴费的申请人请于8月18日至8月20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比例。 经确认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4: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数。 用于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合法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偏远偏远乡镇办事处岗位和招聘计划3人以上(含)的岗位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岗位经省公务员部门批准,可按3:1的比例开始考试。 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构招收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技术等专业人才,可按2:1比例进行考试。
4.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应用论文”两个科目,所有申请者均须参加。 其中,应聘省级政府职务的,持《应聘试卷》A; 报考市、县(市、区)政府职务的,持《应聘试卷》B; 应聘乡(街道)政府职务的,持《应聘试卷》 C. 报考需要专业考试的岗位,除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必须参加计算机、法律、会计、外语、公安等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0年录用公务员笔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
8月22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
14:00-16:30《神论》
8月23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考试中心位于合肥市。 各地考点均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报考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评分后,由省公务员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最低及格分数线。 适当倾斜困难偏远地区岗位、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 体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入围人选,按照同岗位资格线以上人员的规定确定。 某一科目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并。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用理论”、“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并。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明确补充考试的招聘岗位,补充考试的时间、内容、方式和分数计算方法等事项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5、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或面试前,各市、省县、省级招考机构负责对体能测试或面试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复试时,将按要求核实入围考生的资格以及《考场座位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 不符合申请条件、不能提供所需证明和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入围候选人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者应提供相关证明; 若招聘职位有工作经验等要求的,应聘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资格审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符的,取消招聘资格。
“服务基层工程”人员在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时,还应提供为基层服务的证明,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 2020年期满的“基层服务工程”人员提供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6.体能评估
申请人民警察职务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试。 体质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有多位报名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最后一位确定为体能测试候选人。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的规定,体质测评由省级招考机构和各市组织实施。 其中,纵跳和触地高度考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10米×4往返考核次数不得超过2次,男子1000米考核次数长跑和女子800米跑均为一次。
面试候选人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补缺,且只补补一次。
7. 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中的岗位数和同岗位合格人员(人民警察岗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从高到低。 若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有多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选择最后一位参加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经省公务员部门批准,省、市机关部分职务可以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担任。 面试的具体细节将另行确定。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下资格审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0%和40%的比例合并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若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不适合公开招聘者)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紧缺且不能胜任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流程。
8.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应用论文”分数)。 体检在公务员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开展《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与录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等规定。其中,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一般体检标准》的规定。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
体检合格的考生如有空缺,可按规定按总成绩在同职位应试人员中平均分配。
9. 检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进入考试流程。 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录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要求组织实施。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按照人民警察任职政治审查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检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候选人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以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祖国的政治要求。热爱人民。 检查通过个别约谈、现场走访、严格审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约谈个人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情况等。候选人的工作表现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三年两经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治上不合格、不符合公务员条件或者不符合其任职岗位要求的报考、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者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报考时必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批准证明。
岗位考察人选如有空缺,可按规定依次等额填补。 补充体检、检查的次数总数不得超过两次。
十、公告
考察结束后,各市、省级县、省级招聘机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录用机构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相应省、市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机构名称、拟聘岗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则注明研究生院)等,以及监督电话同时公布编号,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后出现空缺的,由招聘机构提出是否填补该职位的建议,由省、市公务员部门按照规定审查确定。
十一、审批与招聘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省、市公务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和录用手续。 公示期间举报影响招聘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招聘,直至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乡镇机关新录用乡镇公务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 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聘岗位须与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签订5年内不离开乡镇的协议。
十二、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纪律、违规的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人员中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及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聘公告于6月28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 其他相关信息将在安徽先锋网陆续发布,各市岗位名单等招聘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
(一)政策咨询:0551-62609724;
(2)检验及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监督举报:0551-62608161;
(四)各城市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热线详见指定网站栏目。
上述咨询监督举报热线于6月28日至7月22日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省内各级公务员部门和招聘机构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社会上目前举办的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与本次招聘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和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淮北政策咨询热线
0561-319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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