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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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0元/生·年。

考前培训及指导咨询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办的西北商科学校、1954年创办的国家统计局西安统计学校、1960年创办的陕西财政学校、1960年创办的西安基础大学1978年,几经变迁,四所学校分别更名为陕西商学院、西安统计学院、陕西财政学院、陕西工商学院。 1996年7月,陕西商学院、陕西财经学院、陕西工商学院合并成立陕西经济贸易学院。 200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大学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大学。 2018年11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大学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 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四个校区,占地1600余亩。 雁塔、翠华校区毗邻国内外著名的唐代大雁塔。 长安校区地处秦岭北麓的沉河平原,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金融学、应用统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学、税务、审计、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韩国延世大学、马来西亚斯蒂亚大学、波恩储蓄银行等院校开展合作德国联盟、英国切斯特大学、德国埃森经济与管理应用大学。 与国外87所知名大学、学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当前,学校全面推进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一流学科、一流学科、一流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

1. 培训目标

招收研究生的目的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德、有社会责任感、服务人民群众的学生。国家和人民,掌握扎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管理工作,并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31人(含兼读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考生)。 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各学科、专业类别的招生人数最终由教育部确定。 以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法和就业方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学校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则根据学校实际教学情况安排学习,同时从事其他专业或社会实践。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仅招收在职就业人员。

硕士生的就业选择有两种: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四、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学位满2年(自毕业至入学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 考生提出具体学历要求的,按具有同等学历的学士学位毕业生身份提出申请。

(四)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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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

(二)报考法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1)中的要求。

2、申请前所学专业为法学(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

(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项目管理专业硕士招生考试(代码125602),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1)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学位或大学毕业,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历要求,具有与大学本科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经验;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四)凡申请我校同等学历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学历要求:

1、辅修了所申请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优秀,并有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2、近三年在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

复试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 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 逾期报名的,不再重新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报名点、报名招生单位的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截止后不得修改。

3、特别提醒: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基本考试成绩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了解招生单位调剂方式、计划平衡等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独立并行填写多项申请。 一个调整的愿望。 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模式、定向或非定向就业模式。 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

(二)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励和处分,特别是在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分考试。 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验证,考生可在线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在线审核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五)符合《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申请关爱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和定向就业情况少数民族地区。 申请中心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进行复试(含调整)前的审查。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关怀或积分政策。

(六)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员——时间 普通本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校生、新生,以及成人招收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在校生、在校生、新生高等院校,下同]。 报考时,考生应选择填写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函》和《退出现役证明》供招生单位审核。

(七)残疾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要考试机构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的,应在报名阶段与报考地点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沟通,提前做好安排。

(八)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选择报名地点。 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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